第六章 林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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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8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林木保护
分类号: F326.2
页数: 6
页码: 485-490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林木保护、护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与森林植物检疫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林木保护 情况

内容

第一节 护林防火
  2000年,随着生态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有林面积逐步扩大,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副县长担任,县林业局、计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消防中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到2005年底,13个乡镇、3个国营林场均成立防火指挥部。根据林地面积和植被情况,将黄河沿线7乡镇、日援项目区、韩援项目区、生态林基地确定为重点防火区域,其他6乡镇的骨干林带,环村庄示范点为重点防火地段。
  20世纪90年代前,平罗县基本没有专业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2000年后,自治区林业局逐年下拨一些防火设备和经费。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有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瞭望塔3座、风力灭火机10台,及若干套防火服和防火工具等。
  根据平罗县的气候状况,每年11月到第二年3月是防火的重点时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均下发防火通知,与有关单位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确定专人进行巡查和值班。
  2005年11月,组建森林防火应急中队,在河滩地上进行演练,使队员都熟悉各种防火用具的操作方法。
  2009~2013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火源管理制度,建立县乡两级护林防火组织,逐级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组建防火应急分队,加强护林员管理,组织开展防火演练,开挖防火隔离道5千米。2008年、2009年,对发生的3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2公顷)及时进行处理。至2013年底,县域范围内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第二节 病虫鼠害防治与森林植物检疫
  20世纪80年代前,没有专职森林保护工作的机构,工作主要由林业局主管和办理。1984年,建立平罗县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定编5人,为开展森防工作奠定基础。1986年,全县在重点场、圃、乡配备兼职检疫员,在天牛重点发生20余个村设立村防治员,形成县、乡、村三级检疫防治网络。1992年,按照林业部建立一站三网的要求,配备森防检疫人员22人,2004年,乡镇合并后,森防人员由22人变为18人。
  一、主要病虫与鼠害
  (一)主要虫害
  20世纪50~70年代,平罗县的森林虫害以体型较大的食叶害虫为主,如舟蛾、尺蠖、毒蛾和天蛾等。这些虫数量少,发生的周期长,比较容易防治。
  随着化学农药的使用,昆虫体系地位上逐渐退于次要。相继发生,蔓延起来的是体型小、繁殖快、数量多,以蚧类为主的“密集型”害虫,以及天牛、吉丁虫为主的各种蛀杆、蛀枝、潜叶类的“隐蔽型”害虫。这两类害虫数量多、隐蔽强,给防治造成许多困难。破坏性最大的是“一丁二蚧二牛”(十斑吉丁虫、杨干蚧、槐花球蚧、杨枝天牛和光肩星天牛)。其中蛀干害虫有光肩星天牛,枝干害虫有杨枝天牛、十斑吉丁虫、杨圆蚧、花球蚧等,叶部害虫有椿尺蠖、杨毒蛾、双尾舟蛾等,种子害虫有紫穗槐豆象、刺槐种子小蜂和各种食心虫。森林病害较之虫害发生轻、面积小,危害不严重,但在气候灾害诱导下,常呈爆发形式发生。比较突出的是果树腐烂病,该病分布整个水果产区,管理愈粗放,发病率愈高。其次是叶斑锈病、白粉病等各种叶部病害。
  (二)鼠害
  森林鼠害是平罗县林业建设的主要威胁之一。据初步统计,1988年以来,各类鼠害发生面积达1333.3公顷,其中发生面积大、危害严重的主要是东方田鼠。
  二、病虫鼠害防诒
  (一)病虫害防治
  由最早物理机械防治(如人工捕捉)发展到化学防治、综合防治,主要对象是蛀干害虫和枝干害虫。
  1950年,林业部门派技术干部到各乡指导,供给防治药剂和喷雾器,采取药剂喷洒的办法对果树进行防治。
  1961~1965年,在各乡镇施放“666”烟雾剂防治沙枣木虱,害虫杀死率82%以上。
  1972年,首次在县城周围进行飞机防虫,杨二尾、舟蛾及白杨舟蛾,死亡率分别为90.8%和81.2%。同时兼治苹果红蜘蛛和大青叶蝉,其死亡率分别为98.5%和98.2%,防治面积100公顷以上。1976年起,全县开展大面积飞机防虫,开展飞机喷洒“666”、乐果、敌敌畏等混合液防治林木虫害,主要防治杨枝天牛、沙枣木虱、柳枝瘿蚊、榆毒蛾等,杀虫率均达90%以上。杨枝天牛以及部分沙枣尺蠖基本得到控制,同时还兼防东方金龟子、沙枣蝽象、榆叶跳象、树粉蝶、柳梢卷叶蛾、杨树蚜虫等害虫,杀虫率均在90%以上。1978~1980年,飞机超低容量喷雾防治林木害虫,均取得明显防治效果。1982年,又开展此项工作。
  20世纪80年代,是天牛猖獗的时期,它使一代林网毁于一旦。对于天牛的防治,1980年以前,为第一阶段,以人工捕杀为主,并且仅局限于光肩星天牛的防治。1980~1984年,进入第二阶段,对光肩星天牛的防治采取以砍伐为主,药物防治为辅,人工捕捉、砸卵等相结合的多种方法治理。对于砍伐的病虫木,集中采用药浸、水泡、锯板、土埋、烘干等办法,进行灭虫处理,处理带虫木料20多万株,占当年砍伐数的93%。同时,从山西引进熏蒸毒签生产和应用技术防治天牛。
  1985年,进入第三阶段,以综合治理为主。进行区域联防,木材检疫、化学机械防治相结合,治改、治点、保面相结合,全方位治理。1986年,注重对虫源木处理,幼虫期利用熏蒸毒签和虫孔注射防治,成虫期树干喷雾。到1991年,防治天牛工作都是林业工作的重点,防止天牛虫害的扩散,减轻蔓延速度。
  1991~1993年,在防治天牛的同时,开始建设第二代农田林网,“一手抓防治,一手抓更新”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
  1994~1998年,全县把森防目标管理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纳入整个林业生产建设,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控制虫害,保护二代农田林网健康发展。针对病虫害种类和发生面积增多,推行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以奖代补,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多元投入,防治林木病虫害,同时启动生物防治措施。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尝试采用多林种、多层次、多树种的营林措施防治病虫害,注重营造混交林和选育引进抗病虫品种,至2000年,全县第二代林网初步形成,但光肩星天牛危害并未彻底根除。2000年,制订《平罗县2000~2003年杨树天牛工程治理规划设计方案》。2001年,制定“十五”期间森防目标管理指标,对阶段病虫害防治进行规划。广泛开展病虫害宣传和防治,2001年,全县捕捉天牛成虫136万头,扦插树签50万只。2002年,杨树治理天牛化学防治面积1006.7公顷,插树签72.5万只,捕捉天牛187万头。2005年,经检查,成实率29.4‰,防治率90.2%,监测覆盖率达92.9%。
  2006~2008年,投资63万元,对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森林资源。
  (二)鼠害防治
  森林鼠害一直是防治的重点之一,采取防治方法主要是人工夹捕和毒饵灭杀。20世纪70年代中期,磷化锌拌大葱,氟乙酰胺拌大葱、大豆,氟乙酰胺浸苗等防治方法在林业生产中大幅推广,防治效果很好。氟乙酰胺禁用后,生产上主要采用夹捕法防治,1986年,人工捕杀在10万只左右。但由于发生危害面积大,经费严重不足,防治面积只占发生面积的1/10,危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1985年后,全县乡镇统一进行灭鼠,收到好的防治效果,到2005年,东方田鼠危害基本得到控制。
  三、森林植物检疫
  1979年,林业部召开北方地区杨树苗木检疫现场会后,重点向各级领导和群众宣传开展检疫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大家对搞好检疫工作的认识。1983年,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颁布后,1984年,平罗县正式设立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使检疫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1984年,狠抓专业队伍的培训,举办各种防治检疫学习班10次,参加人员2000多人次,并利用集市贸易开展咨询服务,印发检疫科普资料1000余份。
  1985年,自治区林业厅发出《严禁从美国白蛾疫区调入苗木、种子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紧急通知》和《认真调查美国白蛾的通知》后,对美国白蛾进行全面调查。同年4月,自治区林业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苗木检疫工作严格检疫手续的通知》后,对部分苗圃做到夏防治、秋检查、冬检疫、春把关,降低出圃苗木疫苗率。
  1986年,把造林补助费同检疫挂钩,凡在造林检查验收中,发现定植的苗木带有检疫对象或苗圃苗木带有检疫对象超过标准时,扣发造林补助费或育苗补助费。同时规定未经检疫的苗木一律禁止定植,发现定植者,扣发当年造林补助费。并对更新虫木按所有权登记造册,谁传播谁承担经济损失。
  1987~1988年,重点抓调运检疫和砍伐更新虫害木产地检疫。春季苗木流动量大,在车站、主要交通线及集市设立固定或流动检疫点进行检疫。冬季采伐旺季,由产地检疫部门进行检查打号,按林木所有权登记造册,集中进行灭虫处理。在木材市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疫。同时通过对典型事例处理扩大宣传影响。一些典型案件通过电视报道、广播宣传、通报批评传达等形势,在社会广泛传播,起到很好宣传效果。
  1991年后,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围绕产地检疫和天牛虫木清理工作展开。根据国务院国函〔1991〕79号文件对天牛防治工作的批复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治天牛紧急会议精神的安排部署,开展大范围、大规模虫木清理工作,把清理天牛虫木同木材加工利用结合起来。
  1998年春,从陕西周至县调入臭椿苗1000多株,栽植后复检发现带有臭椿沟眶象蛀干害虫(当地森防部门没检出),检疫部门当即组织人员将树全部挖掉烧毁,并对周围的臭椿喷洒农药。
  2002年4月,县城建局绿化队从陕西周边县调进臭椿40株,栽植在玉皇阁公园,后在检疫中发现有检疫害虫——臭椿沟眶象。县检疫站立即向城建局发出“虫木处理通知单”,要求将40株臭椿全部挖掉进行烧毁,彻底清理虫源。责令县玉皇阁公园对园内树木及杂草用辛硫磷或敌敌畏药剂喷洒一遍,以防虫源扩散。
  2002年9~10月,根据自治区司厅局(委)《关于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平罗县开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并制订实施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
  2003年,在县城木材市场设立“平罗县林业局检疫站驻市场办公室”,对进出木材全面检疫检查,杜绝危险性病虫传播和蔓延。
  2004年,主要对苗木和木材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检疫率都达到100%。
  2005~2013年,全县成灾率13.8‰,测报准确率86.6%,无公害防治率83.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各项指标超过自治区下达给平罗县的指标。
  第三节 野生动物保护
  平罗县境内分布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种。
  1982年起,自治区确定每年爱鸟周,此后每年4月1~7日,平罗县都开展以爱鸟、护鸟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2000年,在黄河滩地建筑鸟巢50余处,有效地保护鸟类。
  2004年,经自治区林业局批准,全县第一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平罗县国宏驯养繁殖场诞生。2005年,该场人工孵化、驯养以绿头鸭为主的野生动物7000余只。
  2005年初,周边市县发生禽流感时,县林业局印制各种爱鸟、护鸟宣传材料,防治禽流感材料和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利用集市上街进行宣传,并在各中小学开展“保护鸟类”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使全县形成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
  改革开放后,外来人员到全县境内河滩地上偷捕、毒杀野鸭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5月,湖北籍人员到沙湖偷捕野鸭,被抓获,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有效地震慑犯罪。2006~2013年,全县没有较大的破坏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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