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业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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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8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林业调查
分类号: S717.2
页数: 8
页码: 462-469
摘要: 本记述了平罗县林业调查、林业资源调查、林业分类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林业 分类

内容

一、林业资源调查
  1940年9~11月,宁夏林务局派人对贺兰山森林进行调查。1945年7月,民国政府农村部派人对贺兰山、罗山天然林进行调查。
  1956年,甘肃省林业调查队对贺兰山、罗山林区调查,用经纬仪沿山脊测量一条基线,森林罗盘仪测量调查线,交汇或目视勾绘林区范围、林地界限。蓄积量用目测法。
  1972~1973年,对引黄灌区的人工林进行调查,用地形图进行小班勾绘,逐块逐片实地目测调查。
  1980年5~8月,人工林普查,调查显示1980年人工林面积和蓄积增幅较大,面积7年增加796.4公顷,年平均增加114公顷,材积增加97685.7立方米,年平均增加13955.1立方米。
  1986年5~10月,开展“六五”森林资源调查,全县有林业用地221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4627.5公顷的10.8%,其中有林地7973公顷,灌木林地54公顷,疏林地1108.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690.3公顷,苗圃地43.5公顷,无林地12268公顷。森林覆盖率4.9%(包括未成林造林地)。
  1990年5~10月,对17个农村乡镇、2个集镇、4个农林牧场,自治区属的2个大农场、1个吊庄及其所属单位地界内的近百个厂、矿、农场,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调查显示,在“七五”期间,全县造林面积1420公顷,占计划数1167公顷的122%,保存面积为1262.6公顷,保存率为88.9%。由于受天牛危害,杨、柳树陆续被砍伐,主要种植白蜡、臭椿、刺槐、国槐等抗天牛树种。全县经济林增长较快。
  1995年7~9月,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调查范围包括17个农村乡镇、4个集镇、4个农林牧场、1个吊庄及其所属单位地界内近百个厂、矿、农场。5年间全县造林1371.7公顷343.77万株,森林覆盖率为2%。
  20世纪,全县二代林网处于起步阶段,形成一定规模;各造林项目趋于合理化,
  经济林发展比较快;农田林网占一定比例,育苗处于高潮发展阶段。
  2000年4~6月,开展森林资源清查。首次采用林业部1994年颁发的《国家森林资源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对林种、地貌、地类、权属等的划分按照新规定做变动。对17个乡镇、4个集镇、4个农林牧场、1个吊庄及所属单位进行调查,5年间造林4730.6公顷,造林覆盖率为5.5%。
  2005年3~8月,在全县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范围包括13个乡镇、6个农林牧场和下辖的工厂、厂矿。造林重点集中在黄河护岸林和农田防护林,此后治沙造林也列入林业建设重点,同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县造林面积比“九五”期间增加较多,造林保存面积增加11266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11.2%。
  2008年,利用先进3S技术在全县进行二类森林资源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包括13个乡镇、6个农林牧场和下辖的工矿企业。
  2005~2008年,平罗县造林主要集中在主要交通线路、保护湿地、城市绿化和经济林建设。
  2005~2008年,平罗县造林保存面积增加7054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11.5%,森林覆盖率达到10.3%。城市绿地面积增加,湿地保护性造林增加。
  二、林业分类
  根据林木区域的不同性质,将现有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两大类。公益林的事权划分国家和地方两级。国家级保护区以外的天然乔、灌木林区及封滩育林、黄河护岸林、贺兰山东麓、姚伏镇沙窝、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两侧的森林和林木,镇朔湖泊以及防风固沙的灌木、乔木,属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凡不能划入国家级公益林的,划入地方级公益林。根据调查,2008年,公益林总面积为26184公顷,商品林地面积3315.3公顷。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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