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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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机监理
分类号: S232.4
页数: 2
页码: 427-4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农机监理、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验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农机监理 情况

内容

一、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1984年,由原来的农机局改为农机监管站。下设监理组,并配备专职农机监理员7名。1985年,增加到8人。各乡镇明确1名农机专干为兼职检查员,各村配备有安全连组长。
  1998年,增加到31人,乡镇农机安全检查员13人,村级安全连组长146人。还在姚伏、黄渠桥、渠口、陶乐和县城设立5个农机监理分站,配备有安全检查车辆和场地,开展安全检查和为机手办理新车入户挂牌及日常业务工作。每个分站每年路检路查均在180多天,纠正各种违章达到9000多台次,新、旧车挂牌150多台。
  二、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验
  从1984年开始,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验工作从每年5月准备,7月开始,到9月结束。设技术检验、业务办理、喷漆服务3个组,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补检补验、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5个阶段。各乡镇也成立检审验工作小组。按照检审验项目及收费标准认真做好检审验工作。
  三、路检路查
  从1998年开始,县站和下设5个农机分站监理人员,按照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全县乡村道路和作业场院进行安全检查。每个分站每年上路检查天数均在180天以上,检查各类农用拖拉机及农用运输车9000台(辆),纠正各种违章8000多次,制作各类处罚程序8000余份,遏制止各类违章事故发生。
  四、农机事故处理
  在1983年前,农机事故都由公安交通部门处理。1984年后。农业机械在农村乡间道路和田间作业发生事故由农机监理部门处理。1985年,全年发生农机事故24起,重伤3人,死亡4人,经济损失达7.86万元。为此,采取对农机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减少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由1985年以前的每月2~3起减少到1~1.5起。1986~2008年,调查处理各类农机安全事故413起,其中重大事故13起。2009年后,全县未发生农机重大安全事故。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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