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
分类号: F301.21
页数: 2
页码: 351-3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罗平县耕地明代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耕地 情况

内容

一、明代至民国
  明初,平罗县有耕地3888.41公顷。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前后,耕地只有2731.69公顷。
  清初,平罗县有耕地2.82万公顷,至道光六年(1825),县内耕地5.08万公顷。
  民国初,全县有耕地1.57万公顷,民国11年(1922)因河崩沙压,全县有耕地1.5万公顷。民国27年(1938),全县有耕地3.05万公顷。民国30年(1941),平、惠分治后,平罗县有耕地1.57万公顷。
  二、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2.16万公顷,人均3.71亩。1950年,人均耕地面积达到3.91亩。到1985年,人口净增162222人,耕地面积净增3286.67公顷,人均耕地面积减少1.56亩。1988年,全县耕地面积4.93万公顷,总人口24.05万,人均耕地面积3.07亩。到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5.48万公顷,总人口28.21万,人均耕地面积2.91亩。17年中人口净增4.16万人,耕地面积净增5526.67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减少0.16亩。2010年的耕地面积、人口和人均耕地面积与2005年比较变化不大。
  2012年,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中,经过确权登记,全县共有耕地63540公顷,其中农村集体耕地57873.3公顷,农民和经营大户承包种植国有土地5666.7公顷,经确权认定给农民二轮承包耕地27400公顷,农民和种植大户开垦种植村集体荒地28640公顷,城市规划区暂未颁证耕地1833.3公顷,通过实施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建设、土地增减挂等项目,新增荒地1333.3公顷。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