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邮件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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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邮件处理
分类号: F618.1
页数: 1
页码: 3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1949年以前到1997年邮件处理和封发方式。
关键词: 平罗县 邮政 邮件处理

内容

1949年以前,因邮政业务单一,业务量小,各类邮件混封直发。1950年,邮政总局规定国内保价信函封发标准,同一接收局满5件的一律直封。1954年,邮政总局制定《国内平挂出件分拣办法》。1958年9月,实行“平十挂三”直封,汇封总袋。1961年3月,宁夏邮电管理局规定封发平常函件,实行装袋夹铅处理。1973年,平罗县邮电局设邮件封发组,信函和包裹及报刊封发实现专业处理,报刊封发设投递组。1990年1月,自治区邮电管理局调整出口平挂信函分拣封发关系,撤销县局直接对外省市区的出口封发格口,平挂函件交石嘴山市邮电局封发处理。1991年、1992年、1997年分别对邮件出口封发工作进行调整,改革干线邮路运输方式,出口邮件经转工作由银川局承担,当天收寄的邮件基本做到全部赶班发出,加快邮件的传递速度。
  印刷品经分拣后达到非专号直封标准的,直封寄达局。达不到的,与信函一同装袋发出。包裹封发在业务量逐渐增加的过程中,设立专门封发处理场地,由专人处理进出口包裹的分拣封发,符合直封标准的直封寄达局,达不到直封标准的,发银川转口局经转。
  国际函件的封发工作,因量小,由国内平函和挂函分拣人员兼职办理封发,封专袋寄至银川国际台。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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