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全管理
分类号: F512.1
页数: 4
页码: 324-3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交通安全管理,分别记述了道路安全、水运安全和治超工作等
关键词: 平罗县 交通 安全管理

内容

一、道路安全20世纪60年代前,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是宣传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时,由公安局与交通等有关部门和肇事者协商处理。1972年8月,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与工交局合署办公。交通安全工作按片区和就近的原则,每年召开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会议3~4次,进行安全教育。协助交警、农机有关部门进行一年一度车辆检验和驾驶员审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管理单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会同路政管理领导小组出动宣传车到全县各集市进行交通法规宣传,到交通沿线各学校给学生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清除路障和杜绝在公路边违章建筑,杜绝事故隐患,保障公路畅通。
  1979~1980年,发生交通事故275起,伤74人,亡33人。1981~1985年,发生交通事故685起,伤153人,亡94人,直接经济损失22.95万元。1986~1990年,发生交通事故441起,伤204人,亡97人,直接经济损失431.94万元。在交通事故中,超速行车占30%,会车抢道占15%,行人和自行车横穿公路占20%,酒后驾车占5%,技术不过关或无驾驶证的占30%。
  针对日益严峻的交通安全问题,县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整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一是狠抓客运车辆管理,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春运、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二是采取错时错位和夜间巡逻集中行动的方法,狠抓夜间交通管理。三是狠抓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四是狠抓双休日的交通安全管理。对摩托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一律查扣;对营运客车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拖拉机违法载客的,一律卸客转运,并上限处罚;对车辆超过限定速度50%的,一律按最高限额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对有两次以上超员记录的,一律记12分;对夜间违停的车辆,一律进行强制清理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对疲劳驾驶的,设立司机休息室,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无证、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一律依法拘留)。对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四轮低速汽车、变形拖拉机“五小车辆”驾驶员实行“三证查验”(身份证、学习证、准考证)制度,提高“五小车辆”入户、办证和检审验率。对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治理,设置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施画人行横线和道路中心线。对客运、汽车维修、驾驶、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实行轮培轮训。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五进”“三让”活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008年,开展出租车市场专项治理、客运市场违章行为治理、百日打黑等一系列活动,实施定线客车GPS安装工作,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2008年,公安交管部门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畅通县”为契机,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公路危险路段等专项行动,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加大对违规营运车辆的整顿、管理、处置力度,重点打击黑车运输,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2010年,对全县246家三类汽车维修业户进行信誉考核,取缔未达标三类维修业户3户。严厉打击客运车辆沿街招揽乘客、压班压点等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排查整治工作,对87处县乡村道路设置交通信号,采取错时错位、定点检查与巡逻管控相结合,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出动警力4450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30起,行政拘留287人,暂扣车辆210辆,扣留证件40本,查处酒后驾驶26起。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制作宣传光盘52个、宣传展板66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80场次,编写宣传活页25种,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对全县658辆客运车辆和940名客运驾驶人建立安全档案,对287辆班线客车实行GPS监管。预防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0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起,死亡25人,受伤128人,较2009年同期事故起数下降28.8%、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0%。2011~2013年,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悬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出租车上张贴警示宣传标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培训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及公路建设工程安全人员。加强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施工过程中事关安全的关键工序和主要环节,强化各岗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客运管理,明确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研究解决道路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对参加接送学生班线车辆的营运资质、驾驶员资格,途经线路的桥涵、安全设施等进行详细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进行整治。
  二、水运安全1975~1980年,河东陶乐地区发生多起重大事故,有2艘拖船失火烧毁,1艘拖船船体驮坏,1艘60吨驳船沉落黄河,1艘20吨驳船陷入黄河报废。1990年11月25日,贺兰中学大汽车在头道墩渡口发生翻船沉河特大事故,造成汽车沉河死亡4人。2008年以后,制定水运安全管理办法,建立水运安全联组,确定水运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船舶检验和船员考核,清理整顿运输船舶经营资质,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打击船证不符、无证上岗及扰乱水路经营秩序等违法行为,强化船户技术档案、岗位培训考核等基础工作。以“保水上安全、保水运畅通”为重点,集中开展无牌、无名、无船籍的“三无”船舶、乡镇渔船、渡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三无”农用船4艘、“三无”渔船25艘,严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2011~2013年,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水上交通安全“三长”责任制,理顺各乡镇对小型船舶的安全监管。重点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滩涂”造船;严厉打击非法载客,严禁客渡船超载;制订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取缔“三无”渔船3艘、种滩农用船舶3艘。
  三、治超工作自2004年开始,开展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保障县乡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畅通和交通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2008~2010年,出动治超执法人员6500多人次,检测各类车辆21万多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11600多辆,收缴罚没款和公路补偿费100余万元,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得到遏制,减缓超载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坏。2011~2013年,强化路面执法工作,采取在重点路段“堵、疏、查”相结合方法,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逃避检查力度,杜绝车货总重20吨以上车辆驶入农村各级主干道路。2013年,投入流动治超2752人次,检测各类车辆3020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1317辆。强化源头治超工作,与101家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巡查316次,检查车辆460余辆,对源头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将货运车辆超限率有效控制在5%以下,遏制和减少超限超载运输带来的危害。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