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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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8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分类号: X65
页数: 4
页码: 287-2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分别记述了高载能企业环境限期治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工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
关键词: 平罗县 环境 保护

内容

一、高载能企业环境限期治理
  2004年3月,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下达2004年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任务,重点对17家高载能企业进行粉尘污染治理。县环境保护部门下发《关于2004年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单位上报治理方案的通知》,对企业选定的治理商、采用治理技术进行审查把关,查验治理商资质证和市场准入证,现场督察治理进度。到年底,17家高载能企业(兴平冶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地铁合金有限公司、恒顺冶金有限公司、吉元冶金有限公司、宏利达冶金有限公司、万顺冶炼化工有限公司、黄河冶金公司、鼎天化工有限公司、方达冶金公司、永亨冶炼公司、秦达冶金公司、昊越冶金公司、文盛冶炼公司、凌云化工公司、众鑫冶炼公司、龙华二铁、金川冶金公司)投入资金5760万元,选用工艺成熟的先进干法布袋除尘设施,对矿热炉排放烟气和粉尘进行治理,使排放口粉尘浓度在10毫克/立方米~40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工业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7—1996)的二级标准(100毫克/立方米)。
  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环保总局、监察部等六部委关于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与要求,2004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平罗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环保、监察、经贸、工商、司法、广电、水务、供电、林业、安监、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此项工作。
  在专项行动中,一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清查。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烟尘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逐一梳理。在工业园区进行烟尘、粉尘排放治理和废渣堆放治理。在县城区,对44家企事业单位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任务,取缔18台取暖锅炉并入公网,20台锅炉(茶浴炉)改烧清洁燃料。对县城餐饮、娱乐、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医疗卫生垃圾、城市污水、城市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好转。二是对造纸企业环境监督。协助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造纸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以酸析木质素沉淀为主要技术处理制浆黑液和采用以活性污泥为核心二级生物化方法,对造纸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同时设置监测仪,与环保部门联网,对废水排放进行自动监测。三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对187个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预审,否定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责令27家补办预审手续,7家补办环评手续。四是查处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清理整顿中,查处10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落后生产能力装备硅铁炉、电极糊、倒烟窑、小冶炼,对县城内的4家冲天炉炼铁企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五是全面清查违法排污企业。
  三、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污染防治
  2005~2007年,贯彻落实晋陕宁蒙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污染防治工作。
  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任务,选定治理技术,争取在规定期限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2004年未能通过治理项目达标验收的企业,完善治理设施;对未配套有效治污设施、未达标排放企业严格按清理整顿时限进行整改;对经验收合格允许生产企业,如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或验收后又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顿。在该项工作中,各企业投资近亿元进行污染治理,完成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达到“三行业”清理整顿及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清查,责令27家企业补办预审手续,7家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对建设项目坚持“四个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不符合工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项目不批,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项目不批,污染负荷超过环境容量的项目不批)。
  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对已建成和在建项目审批进行清查,对电石、铁合金、焦炭、小高炉等企业进行严格认定,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清理整顿要求进行处理。县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平罗县永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利用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进行生产的企业,对未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的9家企业13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责令停产治理。
  2006年3月,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平罗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后,政府对“三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和整顿。3月10日下发对宁夏大地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平罗县永亨冶炼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决定,按照最高处罚限度额对其处罚5万元;3月14日对宁夏兴平冶金化工有限公司下发停产整顿通知,处罚5万元。3家企业经过10多天停产整改,污染排放达到标准。
  制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环境污染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与“三行业”各企业签订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对电石、铁合金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半封闭改造,割除矿热炉烟囱68根,对企业外围墙、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库等整体粉刷美化,进行综合整治,“三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得到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检查组和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及中华环保世纪行赴宁夏采访团的充分肯定。2007年1月再次通过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检查组对“三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检查,明确提出今后不再把平罗县“三行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之中。2007年4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石嘴山市从晋陕宁蒙四省(区)“三行业”清理整顿中跳出“黑名单”表扬。
  四、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0年,开展对3个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21处农村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确保民生安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种经营类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制订保护方案。县环保局大水沟水源地保护管理站成立,加强日常监管,在水源地入口安装车辆限高器和1.6千米刺丝围栏,清理水源地内垃圾2000多吨,取缔企业3家,关停砂石场10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争取自治区农村水源地保护资金32万元,对关渠村、兰丰村等8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安装水源地标志牌8个、水源地警示牌17个、界桩174个、围栏260米,对水源地进行保护,保证5个乡镇23个行政村3.5万人的饮水安全。
  五、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电石、铁合金、焦化、造纸、化工等行业以及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完善环境信访体系,加大对环境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全年受理投诉55起,全部妥善处理并予以答复。强化日常监察,按照查得出、说得清、管得住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管,推进环保的长效管理。出动执法人员8200多人次,下达环境监察整改通知书60多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0多份,立案处罚环境违法企业61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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