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环境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7
页码: 279-2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的环境治理情况,分别概述了工业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等。
关键词: 平罗县 环境 治理

内容

一、工业环境治理
  1991年,根据全县重点污染源、水质、大气和噪音的监测数据,重点抓平罗县造纸厂、宝丰糠醛厂、姚伏活性炭厂的污染治理。
  1992年,开展通伏、惠北活性炭厂的尾气焚烧治理和平罗化肥厂精炼再生气的回收利用,经过验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特别是平罗化肥厂精炼再生气的回收利用,解决多年两氨不平衡,向空中排放废氨气体造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的问题。
  1996年,改造建设平罗县化肥厂冷却水循环系统,全年减少40多万吨废水排放。县亚麻厂改造亚麻粉尘回收系统,改善厂区周围和职工工作环境,使亚麻渣、粉尘得到回收和综合利用。县造纸厂年排废水300万吨左右,对水源造成严重污染。县政府协助企业进行白水锥网回收设施和终端水斜网回收浆料设施改造并加强运行管理,减少废水排放量,年回收浆料180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7年,对6家企业半成品活性炭生产排放焦油尾气污染治理。
  1998年,对16家炭化炉焦油尾气治理。对平罗县造纸厂2台10吨生产锅炉进行消除烟尘改造治理和脱硫处理,烟尘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制订《平罗县城区1999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平罗县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印发《关于选用优质高效脱硫除尘器的通知》,组织太西镇地区活性炭企业负责人出外参观考察半成品活性炭尾气治理技术,当年在两家企业建成4台焚烧炉,治理效果较好,为全面铺开活性炭尾气治理打下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77家企业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通知,进行检查落实。县水泥厂进行技改,安装静电除尘器,减少环境污染。
  2002年,对沙湖纸业公司等5个重点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沙湖纸业公司投资1700余万元,建设利用酸析木质素的生化物化方法处理造纸废水的污水处理工程。兴平冶金公司投资300余万元,建设2台硅铁冶炼炉的粉尘治理工程,对水泥厂立窑粉尘,化肥厂、宝马化工的废水、废气进行治理。全面开展半成品活性炭尾气治理,消除活性炭“黄烟”污染现象。
  2004年,对县17家高耗能企业的34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投入资金5050万元进行治理,实现烟尘达标排放。3家焦化企业投入资金1380万元,实现废气综合利用。3家化工企业和1家水泥企业投入资金770万元,完成限期治理任务。7家活性炭企业投资近100万元,完成焚烧炉检修任务。强制关停取缔宁夏振平耐火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倒烟窑生产耐火砖生产线和9家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
  2005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37家电石、铁合金、焦炭企业投资5700多万元对67台热矿炉、16座机焦炉进行污染治理和炉型改造,通过环保总局等部委组织的检查验收。开展为期20多天的清理整顿崇岗煤炭市场行动,清理煤场380家。
  2006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平罗工业园区和崇岗工业园区85家企业的外围墙、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库、烟囱等整体粉刷美化,粉刷面积3.8万平方米。电石、铁合金企业生产车间实行半封闭改造。组织平罗工业园区33家高耗能企业负责人到内蒙古观摩学习和考察,投入约2亿元资金改造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2007年,平罗工业园区38家高耗能企业对炉面三角区、加料口和出料口进行升级改造,有效防止粉尘逸散。宝马化工有限公司对尾气进行综合利用;5家焦化企业完善和改进了消除烟尘设施,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得到回收治理;35家活性炭企业中,17家安装锅炉除尘脱硫设施,12家安装炭化炉余热利用及煤焦油综合回收设施。平罗县工业园区内86家企业拉运土方16.71万立方米平整场地,植树6.4万余株,美化园区环境。落实实施绿化工程、净化工程、治理煤粉尘污染、清除占道经营、加强环境监管五项任务,对崇岗工业园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2008年,对电石、铁合金、活性炭、碳素、洗煤等部分行业制定整治规划,电石、铁合金、矿热炉采取封堵电极三角区,安装独立除尘系统,增加旋流器,增大除尘设施箱体和过滤面积,更换风机等措施。活性炭企业通过余热、余气综合利用,建设炭化炉尾气余热锅炉和电捕焦油器除尘设施;洗煤、碳素企业对厂区内储存的原料覆盖防尘网,生产装卸过程中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进行整改治理。对12家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拆除闲置烟囱257根,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09年,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与14家企业签订限期治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加快项目治理进度。对接转上年的2个化学需氧量削减项目(绿源污水处理公司和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专人负责,加强监管,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自动监控数据快捷准确上传。对广华奇思、伯利特活性炭企业等8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进行治理。
  2010年,加大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采取下达限期治理、黄牌督办、行政处罚、建设水污染应急闸、建设在线监测设施、封堵不规范排放口、不定时抽取水样监测分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深化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工业园区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综合整治。沙湖纸业、三喜公司等涉水企业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废水达标排放;电石、铁合金、活性炭企业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除尘设施安装独立电表;煤炭加工企业建设防风抑尘墙,安装喷淋设施,对煤粉尘进行综合整治;各企业废渣按照指定地点堆放或综合利用,使各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17家企业签订限期治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化学需氧量削减项目沙湖纸业废水深度处理实行专人负责,加强监管;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凌云化工、兴平冶金等企业严格按照目标要求组织减排工程建设;拆除阳光焦化、业成焦化2条10万吨焦炉,削减二氧化硫120吨。
  投资460多万元,实施平西公路西大滩段5.6千米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开挖绿化带废渣土,回填新土30多万立方米,打钻供小井8眼,铺设绿化供水管道10千米,栽种各类树木25万株。督促企业投资2000万元,新建防风抑尘墙10.3万平方米,配备各类喷淋设施设备80套(件),硬化、亮化美化厂区3万平方米,有效遏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2011~2013年,加强“三废”防治。突出重点治废水。采取下达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行政处罚、启用水污染应急闸、在线监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督促涉水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排污管线和排污口,强化自动在线监控作用;建设规范化废水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防止酸性废水溢流和渗漏。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关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做好大气联防联控工作,规范各工业园区工业炉窑烟(粉)尘、煤炭加工煤粉尘收集和处置,淘汰取缔土烧结工艺磨粉机安装布袋收尘设施;电石铁合金企业封堵电极三角区,完善集烟罩和二级引风设施,解决出炉和加料过程中的逸散烟气污染;电厂建设输煤系统防尘设施和脱硫脱硝设施;活性炭和碳素企业磨粉机安装布袋收尘设施,解决逸散扬尘污染问题;排查使用燃煤锅(茶)炉企业,取缔燃煤小锅(茶)炉,督促燃煤锅(茶)炉企业更换新型节能环保锅炉,更换清洁燃料。标本兼治治废渣。引导硅铁、镍铁、硅锰等企业对产生的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对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统一拉运到废渣填埋场;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规范危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警示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县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12家企业,全部按照要求进行转移处置。
  二、城市环境治理
  1985年,平罗县环境保护机构成立后,对工业较集中的平罗火车站地区和县城开展环境污染源调查后,提出改造意见和治理措施。
  1986年,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锅炉烟尘污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根据国家排放标准提出污染限期治理计划,全县有10个单位进行治理,大部分单位制定改造治理措施。
  1992年,重点抓县城环境污染治理,对县人民医院、县影剧院、县供热公司的锅炉烟尘和噪声进行治理,改善县城环境。
  1998年,为县城区15台锅炉安装除尘器,要求120台茶浴炉全部改烧无烟煤,县城区烟尘黑度达到林格曼一级以下,有效地控制烟尘污染。
  2004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中,6家单位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取缔18台锅炉并入供暖公网,20家锅炉签订协议改烧清洁燃料。加强对县城餐饮、娱乐、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污染的管理。
  2005年以来,环保部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加大县城区噪声控制力度,对音乐茶座、歌厅和建筑施工工地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夜间专人值守处理投诉。开展县城区扬尘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场地、市政道路、车辆运输等进行检查,责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防尘设施简易、粗放的业主限期进行整改。加强县城区生活、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督促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医疗废物严格按规定进行焚烧。整治县城烟尘,联合供热公司推进集中供热,取缔小锅炉、茶浴炉。组织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宣教工作,指导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2007年,对3家医疗单位锅炉进行治理。
  2011~2013年,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整治县城烟尘,推行县城集中供热,加大县城集中供热锅炉废气治理,取缔供热小锅(茶)炉,县城建成区禁燃高污染燃料,分区域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轻二氧化硫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控制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加大县城区噪声控制力度,完成“绿色护考”任务;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无害化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努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组织开展环境友好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引导社区居民树立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生活理念,增强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三、农村环境治理
  2007年,平罗县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以来,以建设“生态平罗、和谐平罗”为目标,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绿色长廊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全力打造平罗东出口绿色长廊。主要在301省道两侧长200千米地段修建绿化林带,栽植各类乔木、灌木35万余株,带动以天河湾、金河湾、聚贤庄、新桥生态农庄等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
  2010年,县人民政府印发《平罗县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全县13个乡镇环境管理办公室成立,安排专人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通伏乡、渠口乡渠口村、城关镇关渠村创建为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资金460万元,实施高庄乡、灵沙乡、通伏乡、陶乐镇马太沟村垃圾处理项目,3镇3村7000多人的生活污水和4乡4村1万多人的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对滨河大道4个乡镇23个村庄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粉刷房屋1494户,粉刷面积25万多平方米,硬化道路11条,整修树池林带10.9千米,铺设上水管道15.6千米,清理垃圾、杂物2100多吨,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
  2012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114万元,实施城关镇、红崖子乡五堆子移民安置区等1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5处、垃圾处理中转站10个、垃圾填埋场1个,配置垃圾池(箱)2400个,配置装用车54辆。开展环境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姚伏镇生态乡镇通过自治区验收,全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分别达到5个和6个。督促各乡镇对政府驻地周边、主干线路两侧及村庄点进行卫生保洁、绿化、硬化,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2013年,开展生态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主题活动,督促各乡镇发动干部群众对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主干道路两侧、农村生产生活区、新庄点、公共场所等进行综合整治。争取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167万元,实施庙庙湖、头闸镇昌润新村、渠口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及姚伏镇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乡镇环境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初步建立设备运行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保洁制度、环保设施运行制度等,确保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置项目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