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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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5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市管理
分类号: F293
页数: 5
页码: 251-2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民防空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城市管理 情况

内容

第一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环境卫生管理20世纪50年代,开展以除“四害”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城郊农业合作社在县城各巷道建起10多座简易公共厕所,固定专人积肥,进行清理打扫。1971年,县卫生局招收4名清洁工,负责清扫街道。是年,修建4座公共厕所。1979年9月,平罗县公用事业管理站成立,负责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县城陆续改建和新建砖混结构的半露天和全屋面公共厕所26座(含水冲厕所3座),雇用专人清扫。1984年,购洒水车1辆,经常在街道洒水压尘,购置垃圾清运车2辆。截至1990年,有街道清洁工29人,建垃圾池28个,专用小胶车4辆,汽车2辆,年清运垃圾9000立方米,清扫街道面积11.25万平方米。
  1994年1月,平罗县人民政府发布《平罗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加大环境卫生设施投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县城部分脏、乱、差地段及卫生死角,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卫生面貌明显改观。2008~2010年,建成设计处理垃圾1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8座1600平方米水冲式公厕,投资400万元,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工程,续建完善6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购置泔水收集车1辆,年收集泔水1200吨。截至2010年未,县城有公厕39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7辆、环卫清洁工257人,清扫范围东至星火村路口,西至高速公路立交桥西侧,南至植物油厂门口,北至二闸桥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02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3万吨,粪便清运量0.8万吨。2011~2013年,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及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加强广场和公厕管理,加大城市环卫清扫和垃圾清运力度,加强县城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巷道达到90%以上。每年清运生活垃圾4.5万吨左右,清理各类生产建筑垃圾4600吨左右,收集商业门店垃圾近3000吨左右、餐厨垃圾4000吨左右,基本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创建卫生县域验收要求,对政府投资建设的25座公厕全部实行免费开放。2013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32万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5.13万吨。
  二、市容管理(一)广告牌匾管理对县城广告牌匾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大型广告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检查督促设置广告、牌匾单位和商户定期油饰、维修,保持整洁、美观。对不符合规划标准的广告牌匾限期更换和拆除。2008年,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广告牌匾行动,规范县城临街广告牌匾。2009~2010年,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县城主要街道两侧陈旧、破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发放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拆除破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650块5460平方米。对新建设竣工营业房,提前告知广告牌匾制作要求,做到前置管理。拆除过街条幅、破旧横幅3000余条。清洗城市“牛皮癣”小广告9万余处。2012年,对全县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及临街商铺门头牌匾进行摸底调查,发放整改通知2500余份,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争取创业资金60多万元,对县城鼓楼南北大街等主要街道门头牌匾进行统一更换为彩钢扣板,共5100平方米。2013年,设置6块1500平方米大型户外广告、650个路灯灯箱广告,营造城市管理工作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二)沿街建筑物管理及时监督查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残墙断壁及时维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材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对县城规划领域内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路段市容环境进行整治。
  (三)主要街道管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街道堆放物料、生产加工和摆摊设点。规范摊点管理,合理布局,划出具体摆摊位置,办理摊点占道许可证,进行统一管理。1997年开始,对夜市和小吃摊点规定摆摊时间。
  2002年,对冷饮摊点集中经营,对违法违规占道摊点予以取缔。2003年,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步行街清扫保洁权。2008~2010年,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主要街道改造和管理。投资200万元,对贺兰山路及原宁夏平罗糖厂生产区、生活区建筑物立面8.5万平方米进行清洗、粉刷、修缮、美化;投资740万元,重点对县城南、北、东出入口及县城各街、巷人行道共10.9万平方米进行硬化;投资420万元,砌筑景观墙13.5千米,设置便民广告栏、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投资150万元,建设县城22处停车场,划定停车泊位800个,画交通标线1.5万平方米;投资80万元,整治新民巷及团结西路县医院大门口处街巷;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取缔玉皇阁市场南入口、南门蔬菜批发市场大门口摊点群,清理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点、马路市场1000余处。2011~2013年,建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将县城划分为四大块25个网格,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门前“三包”长效管理责任制,在严管街商户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1000多块,设立13处“门前三包”评比栏,每季度评比一次;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严厉查处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点、马路市场;规范设置各类户外广告和早市,加强步行街和特色街秩序整治;强化道路挖掘审批和施工车辆管理,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四)园林绿化管理加强对沿街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及公园的管理,按照城镇绿化规划种植花草树木,栽培剪修树木,维护花草树木正常生长,检修绿化设施正常使用。及时制止、查处毁树、折树摘花、践踏草坪等违章行为。明确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各单位院内花草树木由本单位进行管理,住宅区内的绿化由小区物业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确保园林绿化成果。
  (五)建筑工地市容管理加强检查和督察,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临街工地设置护栏挡板或围墙遮挡;停工场地及时进行整理并做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及时查处施工中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 人民防空2003年,平罗县被兰州军区确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人民防空城市。同年6月,平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核定编制4名,为县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2004年8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平罗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优化人防建设环境。将每年9月28日确定为平罗县防空警报器试鸣日,于当年9月28日拉响平罗县历史上首次防空警报。
  2005年底,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分别在县党校、农村信用联社、农行等7家单位办公楼上安装7台防空警报器(6台电动警报器,1台电声警报器),与石嘴山市人防办通信站联网控制,由市人防办统一控制发放警报。
  在全县各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中开展民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群众防空防灾意识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自救能力。修编《平罗县防空袭预案》,按时做好警报器检修等工作,确保正常鸣放。做好通信电台值班工作,按时收发信息,做好记录。加强人防工程结建、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开展全县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确保人防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2008年,对全县重要经济目标的种类、数量、分布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县政府行政中心大楼、供电局、沙湖纸业有限公司等25家重点防护目标。加强防空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2010年,审核63项开工项目,收费641万元。
  2011~2013年,在红崖子移民新村广场建设人口疏散基地,项目用地20公顷,战备房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包括村部、卫生院、文化站等,由相关部门建设),应急篷宿区(广场)2万平方米,疏散道路8000米,广场绿化1万平方米,防空林13.33公顷,总投资709万元。开展人防进社区活动,选择鑫盛、古城、和平、北苑、陶乐东街等5个社区,重点开展社区人防建设,将避难场所建设与社区疏散体系建设相结合,各社区按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完成社区疏散方案制订和应急疏散图表制作安装任务,在“9·15”警报统一试鸣日组织社区居民进行疏散演练。2013年,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142万元。
  第三节 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批转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3年2月,平罗县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成立,县建设、财政、发展计划、人事劳动等部门联合下发《平罗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平罗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收缴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平罗县境内招投标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全部按照规定收取劳保基金。对劳保基金含量低于50万元的工程项目,一次性100%收取。对投资大、工期长、劳保基金含量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首期缴纳劳保基金总额的60%,其余部分和建设单位签订分期缴纳合同,进行分期缴纳。拨付标准是以企业自行完成工程任务收取的劳保基金为基数,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统筹的总额(不含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为上限进行拨付。收缴劳保基金的目的,是实现从根本上解决施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统筹金的来源,稳定职工队伍,确保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发展。
  在劳保基金收缴工作中,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收取依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收缴签单制,增加劳保基金收取的透明度。自2003年收取劳保基金至2010年,收取劳保基金300万元,拨付施工企业劳保基金1400万元(专用于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统筹金),上解区、市基金办管理风险金1400万元,政府专项基金190万元。
  2013年,收缴劳动保险基金3934万元,收缴率达72%,位居全区县级基金办第一。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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