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地产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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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5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地产建设
分类号: D922.181.9
页数: 8
页码: 243-2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房地产建设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综合开发、县城区住房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房地产建设 情况

内容

一、房地产业发展1959年,平罗县城开始拆除危房,进行翻建。至1965年,翻建964间14460平方米。1966~1977年,拆旧翻新住宅6049平方米,新建砖木结构住房4688.5平方米。1978~1987年,新建砖木、砖混平房3386平方米,住宅楼24幢。至1990年,县城建筑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5万平方米。1991年,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后,推进旧城改造进程,平罗县房地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1~1995年,开发建设住宅楼7.85万平方米;1996~2000年,开发建设住宅楼约60万平方米;2001~2005年,开发建设住宅楼35万平方米;2006~2008年,开发建设住宅楼29.23万平方米;2010年,开发建设住宅楼168.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成为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1亿元,占15.2%,平罗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县属投资27亿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其中建筑业2.0633亿元,占5.9%;全县城镇居民最终消费支出6.3亿元,其中居住类支出7169万元,占11.4%。2010年,全县新建续建房地产项目26项168.6万平方米,投资15.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投资72.04亿元的21.65%;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0.1亿元,其中建筑业4亿元,占5.1%;全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9266元,其中居住类支出2248元。2011年,新建续建房地产项目26项341栋162.54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6.05亿元。2012年,新建续建房地产开发项目27个,开发总规模5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9亿元,实际投资5.6亿元。2013年,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36个(其中续建项目16个,新增开发建设项目3个),计划投资26.28亿元,计划施工面积152.69万平方米,实际施工面积124.07万平方米,开发投资20.49亿元。销售商品房5900套,销售面积61.9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比增加24.23%,销售金额18.26亿元,同比增加38.54%。全县房地产项目投资32.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投资125.76亿元的25.64%。
  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平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在县城前进东路、和平巷东侧建商品住宅楼1幢,面积2557.28平方米,一层为营业房,二、三层为住宅。住宅每平方米192.66元,营业房每平方米221元。由于当时人们尚未完全把住宅当作商品来认识,仅出售住宅1739.02平方米、营业房113.19平方米,其余分配给无住房户。
  20世纪80年代末期,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和有偿使用,住宅逐步实行商品化。进入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后,平罗县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年开发建设商品房1万~2万平方米。在开发建设中,进行综合开发,沿街道两侧大部分楼房一楼(或二楼)为营业房,以上为住宅或办公楼。1992年开发建设平罗县汽车出租公司,1993年建设的鼓楼东街二层商业服务综合楼,1995年开发建设鼓楼南北大街、健康巷、安全巷、东苑街、团结东路等街、巷两侧形成商业街。
  1996~2010年,平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开发建设新世纪购物广场、富民购物城、天成商厦、药材公司综合服务楼等商业综合服务建筑。开发建设外贸宾馆、皇马宾馆、合作宾馆、国海宾馆等,集餐饮、住宿、商业于一体,为招商引资、南来北往客商洽谈业务、餐饮住宿提供优良的环境。开发建设西花苑、星海花园、光辉城市花园、家和春天等住宅小区商住楼。
  2011~2013年,在新建续建的住宅小区都同时开发建设集商贸、饮食、娱乐等为一体的服务区域,既方便居民生活,又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县城区住房建设(一)概述解放初期,平罗县城仅有土木结构住宅1500间22500平方米。1953年,城镇私房改造后,县人民政府逐年投资拆除危房,翻建、新建居民住宅,但发展缓慢。1977年,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9平方米。1978年,政府增加住宅建设投资,鼓励居民进行住房建设,县城住房建设得到发展。1990年,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7.8平方米。
  1991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国家全面停止实物分配住房,给房地产业发展带来契机,旧城改造和住房建设步伐加快。20世纪90年代,建成清真寺小区、向阳小区、宾馆小区、新立小区等住宅小区,安排旧城改造搬迁户。1996~2005年,县城区住宅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连片开发。10年间建设东花苑、金丰苑、金税园、东安、西花苑、金辉、新世纪家园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2005年,县城居民人均居住建设面积25.85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9.2平方米。
  2006~2010年,开发建设星海花园、银北丽景花园、金地家园、恒产·家和春天、祥云都市花园、金水湖畔、光辉城市花园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住房销售价格由2003~2005年每平方米1200~1400元升至2008年的1500~1900元,2010年,住房销售价格达到2000元/平方米~2800元/平方米。
  2011~2013年,新建续建丽都家园、明珠嘉园、阳光城市花园、唐徕湾、唐徕水岸、东方明珠、绿洲嘉园、水印荣庭、桥鑫家园等住宅小区,住房销售价格达到2500元/平方米~3500元/平方米。
  2011年,建设开工住宅小区主要有桥鑫家园B区(53#地块)3栋住宅楼2.1万平方米、绿洲嘉园(65-2#地块)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1.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总户数296户。桥鑫家园B区(53#地块)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18.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总户数2636户。2012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318套17.5万平方米,投资1.64亿元;建设经济适用安置住房1330套11.45万平方米,投资4669万元。新建续建房地产开发项目27个,开发总规模5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9亿元,实际投资5.6亿元。2013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082套24万平方米,总投资4.37亿元;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272套19.14万平方米,总投资3.48亿元。新建续建商品房项目36个,施工面积124.07万平方米,开发投资20.49亿元。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二)部分居民小区世纪家园住宅小区位于南至团结东路以北,西至东苑街以东,北至玉龚路以南,东至怀通路以西(原发行路),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工程自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底竣工交付使用,工程总投资近1亿元,由县二建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内采用S环形主干道路,将小区整个用地布置成6个居住组团和1个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椭圆形绿地广场,周围配置花坛。小区容积率为14.1,绿化率30%。
  西花苑住宅小区位于县城翰林大街西侧,规划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一期工程自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底竣工交付使用,完成23幢五层住宅楼、10幢二层商业楼,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工程投资9500万元。
  星海花园小区位于县城新区团结西路南侧、萧公大街东侧、人民西路北侧,总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40幢五层住宅楼,概算投资9600万元,由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2005年开工建设,2008年交付使用。
  星海北苑小区位于团结西路以北、玉皇阁大道以南、萧公大街以东、西苑街以西。总占地面积10.64万平方米,规划建设5~6层住宅楼和2~4层商业楼、休闲会所、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9亿元,由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开发建设,2011年交付使用。
  金水湖畔小区位于县城新区翰林大街西侧、唐徕渠南侧,总占地面积56.4万平方米(含湖面2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29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5亿元,由宁夏银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建设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2007年开工建设,至2009年实施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
  恒产·家和春天小区东起萧公大街,西至翰林大街,北起人民西路,南至鼓楼大街,总占地面积15.16平方米,规划建设47幢住宅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3万平方米,商业用房4.9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84亿元,由宁夏恒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7年开工建设,至2010年交付用户使用。
  丽景小区位于建设路以北,金桥路以南,萧公大街以西,民族大街以东。
  新利小区位于金桥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萧公大街以西,民族大街以东。
  御景花园位于金桥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民族大街以西,怀远大街以东。
  阳光城市花园位于鼓楼西街以北,人民西路以南,萧公大街以西,民族大街以东。
  锦绣华城位于鼓楼西街以北,人民西路以南,民族大街以西,怀远街以东。
  明月新村位于玉皇阁大道以南,定远街以西,东方大饭店以东。
  唐徕湾小区位于唐徕渠以北,鼓楼西街以南,萧公大街以西,民族大街延伸段以东。
  锦秀花园位于贺兰山路以北,怀通街延伸段以南,翰林大街以西,萧公大街延伸段以东。
  原糖厂生活区贺兰山路以北,宝丰路以南,怀通街以东,萧公大街延伸段以西。
  山水名居位于建设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萧公大街以东,西苑街以西。
  祥云都市花园位于玉皇阁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萧公大街以东,西苑街以西。
  金地花园位于玉皇阁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萧公大街以东,西苑街以西。
  金顺花园位于玉皇阁大道以北,贺兰山路以南,西苑街以东,翰林大街以西。
  金税小区、金税苑小区、金顺小区位于人民西路以北,团结西路以南,西苑街以东,翰林大街以西。
  古城新苑位于工农路以北,前进西路以南,新立巷以东,鼓楼北街以西。
  清真寺小区位于人民西路以北,团结西路以南,清真寺、城关三小以东,鼓楼北街以西。
  国海小区位于利民市场以北,工农路以南,翰林大街以东,环卫路以西。
  金辉小区位于利民市场以北,工农路以南,翰林大街以东,鼓楼北街以西。
  茗城新苑位于前进路以北,工农路以南,新利巷以东,鼓楼南街以西。
  光辉城市花园、向阳小区位于人民东路以北,团结西路以南,鼓楼北街以东,东苑街以西。
  阳光商城小区位于前进路以北,工农路以南,鼓楼南街以东,东苑街以西。
  星和家园位于警州路以北,唐徕渠以南,鼓楼南街以东,应举大街以西。
  水印荣庭位于玉龚路以北,唐徕渠以西、以南,北门市场以东,与北苑小区相连。
  东花苑小区位于人民东路以北,团结东路以南,东苑街以东,应举大街以西。
  东安小区位于鼓楼东街以北,人民东路以南,东苑街以东,应举大街以西。
  大方门小区位于前进东路以南,工农路以北,东苑街以东,应举大街以西。
  唐槐苑小区位于前进东路以北,工农路以南,应举大街以东,怀远街以西。
  金丰苑位于鼓楼东街南,怀通街西,前进东路以北。
  唐徕小区位于城关四小南,怀通街东,唐徕渠西。
  利平新居位于田州路北,怀远街西。
  鑫盛家园位于代电局西,前进东路南,工农东路北。
  绿洲嘉园位于汽车站东,明珠街西,团结东路南。
  桥馨小区位于田州路南,鼓楼南街两侧,永康花园西。
  永康民生家园位于田州路南,南区供热站东,怀远街西。
  沁春园小区位于团结东路以北,玉龚路以南,应举大街以东,怀远街以西。
  东方明珠家园A区位于团结东路以北,玉龚路以南,唐徕渠以东,明珠街以西。
  东方明珠家园B区位于团结东路以北,玉龚路以南,明珠街以东,老户农贸批发市场以西。
  唐徕水岸东景小区位于鼓楼大街以北,团结东路以南,唐徕渠以东,明珠街以西。
  盛通紫郡怀远街以东,明珠街以西,汽车站以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平罗县城的住房建设几经变迁,由解放初期的土坯房到砖木、砖混平房,砖混二层、三层楼房到带阁楼的六层住宅楼和十一层小高楼,楼盘品质有很大提升。无论是小区规划、建筑形态、环境园艺、工程用料等硬件建设,还是服务、配套等软件配置,都有明显的进步。特别是2000年以后,住宅小区形成规模,住宅开发建设质量和住宅小区品质明显提高。突出表现为:房子所用建筑材料越来越高档,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塑钢密封窗、电子监控防盗门、大面积落地玻璃窗、内外飘阳台、地暖成为建筑主流,天然气供暖做饭。户型结构越来越舒适,越来越合理实用,从一室一厅到二厅三室一厨,从普通住宅到高档住宅,二层别墅,挑选的空间越来越大。生活配套设施越来越完善,带阁楼、带花园的住宅,建有商场、超市、幼儿园的小区,配有健身房、休闲活动中心、大面积绿化带社区、良好服务体系等,构筑起高品位生活环境。
  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自2008年起,平罗县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是年,建设廉租住房254套1.23万平方米,总投资1430万元。2010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向438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2万元;建设廉租住房273套1.36万平方米,投资达1755万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88套9.4万平方米,其中新利新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372套3.7万平方米,县城东区427套经济适用住房,县城南区144套1.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投资8789万元。
  2012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自治区下达平罗县各类保障性住房2318套17.5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投资达1.64亿元;筹建经济适用安置住房1330套11.45万平方米,投资4669万元。2013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082套24万平方米,总投资4.37亿元,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10套4.86万平方米,总投资8911万元;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272套19.14万平方米,总投资3.48亿元,2106户住房困难群众迁入新居。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共665户993人,发放租赁补贴72.9万元,实施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共396套2.05万平方米。收缴廉租住房租金135万元。
  五、房产交易(一)房价评估1998年6月,平罗县房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成立,隶属平罗县建设局房产管理站,负责对房产转让、抵押、买卖、入股、分户等行为进行价格评估。对本县辖区内房地产转让、买卖、抵押、交换等进行政策咨询和经纪。2000年11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我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与县房地产管理站脱钩,平罗县坦诚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成立,经营房产评估。按照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实施房产价格的评估,维护、规范平罗县房产交易市场。1998~2005年,评估2161户,房屋面积68.7万平方米,评估房屋总值54353.5万元。2006年以来,房屋评估由石嘴山市统一管理。
  (二)房产交易房屋交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本着公平、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平罗县房产交易管理所负责全县房产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房产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公有房产(国家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交易交易双方必须向县房产交易所提交交易双方协议书、买卖房屋申请书、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私有房产交易买卖双方须向房产交易所提交买卖双方协议书、买卖房屋申请书、买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委托他人代表、代买房屋者,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出卖共有房屋者,须提交共有人弃权书或同意书;出卖租赁房屋者,须提交承租人弃权书或同意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公房买卖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私有房屋买卖,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交易评价控制标准议定价格。
  交易契税1995年前,平罗县房产交易很少。1995年6月,平罗县人民政府发布《平罗县房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契税按买卖房屋成交价或交换房屋差价6%交纳,由县房产交易所代收。交易手续费按买卖房屋成交价2%或交换房屋差价1%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1998~1999年,按照有关规定,将契税下调至3%,交易手续费仍执行原标准。2000年,房产交易税下调至1.5%,营业房交易税率为3%,取消二次交易手续费。自1998年以来,平罗县房屋交易逐年递增。2000年,交易大厅建立及兴业房产交易中心成立,房产交易市场逐步规范和完善,每年办理交易手续500件左右,成交面积3.5万平方米左右,成交金额3000余万元。
  2012年,办理二次房产交易登记751件,面积9.87万平方米;2013年,办理二次交易房登记1560件,面积16.73万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产权私有成分的增加,人们居住条件改善,生活水平提高,需要一个方便、安全、清静、整洁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自2000年,一批功能齐全、设计新颖、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陆续建成,物业管理问题日趋突出。2003年,平罗县第一建筑公司成立东方物业管理公司、平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西花园、东安住宅小区。2005年,平罗县第二建筑公司成立方圆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新世纪家园住宅小区。随后平罗县成立中士物业管理公司。4家物业管理公司相继取得物业管理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运转,为广大住户提供有偿服务。在物业管理中,县房产管理所作为物业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物业储备基金的使用,督促、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的管理行为。
  随着县城规模不断扩大,新建住宅小区的大量增加,到2013年县城物业管理公司增加至20家。县房产管理所指导各小区新成立16个业主委员会,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化解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2013年,处理各项投诉纠纷600余件,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各物业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指导各物管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物管企业各岗位工作标准,培训物业从业人员500余人,制订治安责任追究制工作方案,不定期督察22次,使各物业公司共添置消防器材80余件,8个小区完善监控设施,全年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物管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查验工作,对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的18家开发企业停办备案手续,并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开发企业先后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整改和建设。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对全县20家物业公司、37个小区进行年终考核,评选出优秀物业公司17家。树立优秀示范项目小区,确定锦绣华城等创建优秀示范项目小区8个。对全县19家物业公司和44个小区进行拉网式督察,对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牛皮癣、卫生死角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住环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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