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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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4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建筑业
分类号: D922.36
页数: 7
页码: 232-2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建筑业、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市场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建筑业

内容

第一节 建筑设计20世纪70年代前,平罗县建筑物多为土木、砖木结构平房,基本建设规模很小,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是自行设计。1976年6月,平罗县规划设计组成立,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以及地形测量和城镇规划等工作。1976~1979年,平罗县规划设计组承担全县城乡主要建筑物的设计工作,设计的主要建筑项目有平罗县酒厂制酒车间、电石厂、卫生局办公楼、高庄卫生院门诊部等。
  1979年8月,平罗县基本建设局成立,规划设计组归县基本建设局管理。1980年,规划设计组停止建筑设计工作。1985年6月,平罗县建筑设计室成立,设计范围为:层数不超过四层的混合结构民用建筑、乡镇规划和一般市政工程设计。后承担水、暖、电、结构建筑及专业配套设计。1987年初,自治区计划委员会正式发给平罗县建筑设计室丁级营业证书。至年底,承担27个工程项目委托设计,设计工作量17335平方米。2001年6月后,平罗县设计室被取消丁级资格,挂靠宁煤集团太西设计院,主要从事三类工业及民用建筑设计。
  第二节 建筑施工一、建筑施工方式20世纪80年代前,多为人工搬运和人工操作。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建筑施工机械逐渐进入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中,节约大量人力、物力,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平罗县有建筑施工企业3家。平罗县大部分建筑为县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设。2000年以后,随着建筑市场招投标的逐步规范,平罗县建筑施工项目逐年增多,一批区内外实力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平罗县建筑市场,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建设。2013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达到31家,本地注册15家,外地注册16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4家,三级资质12家,暂三级1家,四级资质7家,暂四级1家,暂定级5家。
  二、建筑安装公司(一)宁夏平罗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平罗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6年。是年2月,由城关镇22个泥瓦匠组成城关镇泥业修建社,主要开展建筑土木结构房屋,砌筑围墙,打土炕及零星修缮等。1957年,职工增加到27人,有油工、木工等辅助工种。1958年,职工增加到60人,大忙时雇用临时工20~300人不等。同年12月,由修建社转为地方国营平罗县建筑工程队。1961年4月,并入平罗县运输队,10月又恢复。1962年,将地方国营平罗县建工队转为集体所有制的平罗县修建社,有职工270人。1973年,更名为平罗县建筑工程队。
  1978年,平罗县建筑工程队由县二轻工业局划归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80年,交由县基建局管理,同年1月5日,更名为平罗县建筑工程公司。
  1987年末,公司有职工449人,总产值321万元,竣工面积12135平方米,劳动生产率7149元/人。拥有固定资产净值56万元,各种施工机械设备40台(件),总功率672马力,大、中、小型汽车7辆。1992年2月,更名为平罗县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公司。
  1997年,公司实行以“增资入股”为主要形式的股份制改制,成为建筑安装三类施工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的综合性企业。1998年8月,更名为宁夏平罗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职工206人,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20名,助理工程师20名,经济师2名,会计师2名,助理统计师2名,技术员17名。具有项目经理资质40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15人。2005年,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500万元,流动资金800多万元;拥有各类机械设备87台(件),机械总功率1120千瓦,年施工产值1亿多元,年竣工面积6万平方米。
  1996~2008年,施工工程优良品率达40%以上。其中承建的平罗县农行办公大楼、平罗农发行住宅楼、平罗中医院门诊大楼,开发建设的银川市湖滨花园3#、4#、9#、10#、12#、13#楼等获自治区优质工程。承建平罗碳化硅厂,平罗轴承厂,石嘴山市体育场,银川湖滨花园一、二期工程,石嘴山市文苑小区一期工程,星海花园,锦绣园住宅小区等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平罗东花苑广场、街心花园广场、步行街等建设项目。公司连续12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2000~2001年,被评为石嘴山市先进企业、自治区先进企业。2002年,被评为平罗县先进企业,2005年,被平罗县委、政府评为纳税先进企业。
  (二)宁夏平罗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982年,宁夏平罗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成立,1998年1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建筑企业。1982~2001年,公司隶属平罗县乡镇企业管理局,2001~2003年8月,隶属平罗县经济贸易局,2003年9月,隶属平罗县建设局。是一个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预制构建生产和物业管理并举的具有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有职工638人,其中技术人员168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有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1人、助理工程师26人、项目经理25人。公司拥有固定资产880万元、流动资金1600万元、各种机械设备840台,机械总功率5289千瓦。多年来,承建500多项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施工产值37996万元。1995~2010年,公司连续多年获平罗县“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承建平罗中学集资楼被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2003年、2004年,承建平罗县新世纪家园18#、19#楼,平罗县供电局办公楼,被自治区评为“西夏杯”优质工程;2004年,公司被自治区建设厅评为全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被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评为模范集体和诚信纳税单位。
  (三)宁夏平罗陈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宁夏平罗陈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是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装饰装修、排水灌溉工程三级资质的民营建筑企业。公司注册资金652.6万元,具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50人,经济、统计财会人员6人。
  公司自成立到2013年末,承建平罗金属公司商住楼,平罗县国家粮食储备库1~6号仓,平罗县六中、五香、黄渠桥卫生院,平罗县农业局办公楼维修工程,平罗面粉厂小区住宅楼,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综合楼、电教楼、阶梯教室,平罗中学电教综合楼,平罗金辉苑小区1#~7#住宅楼工程,平罗县财政局办公楼,平罗城关四小教学楼,渠口乡、通伏乡办公大楼,隆湖开发区四站、五站小学教学楼,平罗西区水厂供水工程等20多项工程。其中平罗中学电教综合楼、阶梯教室工程被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
  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一、建筑市场管理1981年,颁发《平罗县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各施工单位(包括乡镇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承包工程,必须持营业执照和“营业管理手册”及有关手续到县城乡建设科登记注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承包工程。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必须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到县城乡建设科办理开工执照,否则不得开工,建设银行不予拨款。
  各施工企业在承包工程中,严禁出卖转让营业执照、倒手转包工程,违者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承包、施工资格,注销营业执照。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乱用“三证”不全的施工队伍施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与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技术资料不全或没有技术资料的工程,不评定质量等级,不验收,不交付使用,银行不予结算。凡是外省区施工队伍进入平罗县地区承包工程,必须是三级以上企业,外市县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四级以上企业。
  在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同时,加强建筑材料管理。要求从事建筑材料厂家(如预制厂、砖瓦厂、水泥制品厂等)必须有营业执照,销售产品必须有商标(或代号)和产品合格证,不合格产品不准销售和使用,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督。
  1986年,县城建部门会同县计委、工商、建行、税务等部门,对全县39个施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其中县外10个,县内29个。通过清理整顿,查出无证施工的2个,处以暂停的施工企业6个,停业整顿8个,暂停投标10个,令其撤离1个,注销营业执照4个。
  1990年,平罗县建管站成立,负责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县建管站加大对业主行为监管力度,规范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发生。开展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顿、治理。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截至2013年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定级完成,取消四级施工企业资质,全县保留三级建筑施工企业3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逐年上升,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报建率达到100%。
  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坚持施工许可证办理制度,执行各部门会审会签制,对于前期手续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建筑市场进行检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施工建设和经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施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施工建设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13年,办理施工许可证96项,总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9亿元。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1985年,平罗县建筑工程承包招标领导小组成立,成员有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财政科、建设银行,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1996年,平罗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2001年,招投标大厅建成,配置招标设备。2003年,平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专家评委库建立,有人员27名。2005年,招标评委库人员增至40名。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开展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把招标前期资料审核关,对前期资料齐全、符合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经严格审核符合招标条件后方可进行招标;严把招标过程监督关,对不符合招标程序及现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一律停止招标活动,待符合条件后方可开标;定期对交易大厅存档招投标资料进行检查,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招标办招标资料卷内目录进行归档;对首次进入平罗招投标市场招标代理机构,严格审查招标代理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对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进行监管,招标结束后将中标企业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012年,招标项目40项,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9亿元。2013年,招标项目66项,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2亿元。
  第四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配合进行。20世纪80年代初,县基本建设局开始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1985年5月,平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1986年6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平罗县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明确质量监督站工作内容。1987年,工程质量监督站购置80万吨万能压力测机1台及有关设备,组建实验室。根据国家建筑工程监督办法、规定和要求,对每项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实施全面监督。施工单位在质监人员的监督下,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质监人员按规范检查验收,签发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分项施工。整个工程全面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建设单位及主管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评议。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交工。
  1985年建站初期。全县建筑工程合格率仅为60%左右,到1995年,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15%以上。截至2005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理监督工程项目706项,受监面积140万平方米。受监工程中自治区优良工程13个,县优质工程57项。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2000年以后,平罗县在建筑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聘请监理企业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县建设部门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理企业和监理职业人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落实执行情况,引导和督促监理企业和职业人员自觉遵守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重点加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机构、人员、制度、责任落实监督核查;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和旁站、平行巡查等监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理上岗人员执业资格和行为质量实施重点监控和定向监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开展工程建设规范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规范执行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巡查工作。加强对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生态移民和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建筑节能、房屋抗震设防工程质量、商品混凝土检测中心等专项质量监管执法检查。对存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制度和责任不落实,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行为不到位的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及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和定向监督执法检查。抓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试点示范工作,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开展检测试验人员、见证取样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建设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材料试块试件和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检测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及工程现场交货质量动态抽查工作,落实和规范全县检测实验室数据自动采集及数据系统管理工作,通过监理信息共享平台,监督和规范检测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和公正。加强原材料进场和见证管理。2013年,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综合执法检查6次和专项检查2次。迎接自治区、市检查6次,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65份。
  第五节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平罗县建设管理部门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止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安全报监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到位,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实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要求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增加施工单位抵御风险的能力。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均实行全封闭施工。2010年,开展建筑领域综合执法大检查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6份、局部停工通知书30份、停工通知书38份,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49条,培训农民工3000多人,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1~2013年,制定《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平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平罗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跨年度工程冬季施工现场安全和复工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建设工程不予开工。开展全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3年,各类安全检查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停工通知书43份,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46条,治理完成638条,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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