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民用燃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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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44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民用燃气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1
页码: 23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民用燃气、瓶装石油液化气、管道燃气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民用 燃气

内容

第十一节 民用燃气
  一、瓶装石油液化气
  1980年,县城北门城关农具厂院内建瓶装石油液化气供气点,气源来自马家滩炼油厂及宁夏炼油厂,利用液化气槽车运输且直接运装方式。由于不符合《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999年取缔。
  1998~2010年,建成泰安燃气公司储配站、平联液化气公司储配站、龙江液化气公司储配站,经营网点18个。其中县城9个,乡镇9个。全县液化储气能力400立方米,供气用户1.8万户,城镇居民燃气普及率90.4%。
  二、管道燃气
  2006年,石嘴山市星泽燃气公司在平罗县建设管道燃气输配系统,利用陕甘宁气田至银川天然气管线,引至建于县城西北至平罗火车站之间的天然气门站,铺设管网向县城供气。2007年,星海花园住宅小区居民率先使用天然气做饭、取暖、洗澡。2008年以来,在县城各主要住宅小区铺设管网,逐步输送至各家各户。至2010年,全县天然气供气管道长度55.4千米,用气户数8974户,其中家庭用户8777户,供气总量1436万立方米。
  2013年,新开工城市管网3条,其中109国道管网全线贯通通气;新建小区19个,旧小区改造3个1045户,其中有18个小区通气;新开工商业用户13户、锅炉用户6户,除1户不具备施工条件外,其余用户均点火送气;续建工程8个。全年累计安装6678户,室内零星挂表1894块,集中挂表5746块。全年发展各类用户8414户,其中居民用户8393户、商业用户14户、锅炉用户7户,收入达1.05亿元。截至2013年末,天然气供气管道总长119.1千米,拥有各类天然气用户3.53万户,用气人口6.67万人。2013年,销售气量3190万立方米。
  三、燃气管理
  燃气管理由县建设局、公安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各自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承担。县建设局主要负责燃气储配站、点的选址规划、审批及日常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对燃气站、点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配置进行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燃气销售、计量、质量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进行管理。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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