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区供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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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3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城区供水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2
页码: 224-2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城区供水、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水费收缴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城区供水 情况

内容

一、供水
  1949年,平罗县有6眼浅水土井,1964年发展到10眼。1968年,在平罗县人民医院打机井一眼,建泵站,1970年开始向县城居民和单位供水。
  为解决县城供水能力不足及供水管网不配套的问题,1997年立项建设平罗县城供水一期工程,1999年10月,正式向县城供水,供水总量每日1.4万立方米。
  2003年,平罗县实施城市西扩战略及工业园区建设,县城规划控制区由6平方千米扩大到20多平方千米,县城新区及平罗工业园区内供水需求倍增,县人民政府决定建设西区新水厂,实施大水沟截潜引水工程,将贺兰山泉水引入水厂。2005年7月18日,西区水厂及供水工程开工建设,2006年5月底,水厂及供水一期工程投入运行。
  截至2013年,县城有自来水厂2座,即东门水厂、西区水厂(现二水厂),有水源井17眼(东门水厂4眼、二水厂6眼、崇岗水源地7眼),供水管道总长94.2千米,综合供水能力2.1万立方米/日,直接供水面积18平方千米,供水常住人口9.56万人。全年供应自来水580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89.1升。
  二、供水设施运行管理
  对输配水管网、管道阀门井每周进行全面巡查。泵房运行值班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和供水调度指令,确保管网水压均衡。做好水源井、深井泵、加压泵房机电设备、加氯消毒系统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对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每逢节假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正常、稳定、持续运行。加强水质管理。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质化验与监测工作。定期对地下水源、地表水源、出厂水、管网水委托国家水质监测中心银川检测站进行全面检测与分析;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常规理化指标项目定期检测;加氯消毒室根据水质化验自检和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的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净化消毒剂量,确保出厂水质符合标准。出厂水综合合格率达100%,管网水水质合格率98%。
  三、水费收缴
  1970年10月1日,开始向县城居民和单位供水,系无偿用水。1971年,开始向居民发售水票,县城设15个供水点,居民用水每担1分钱。翌年后,居民用水每月每人0.05元,单位用水按水量大小酌情收费,这种收费方法一直延续到1979年底。1980年后,居民生活用水按每人每月0.1元收费,基建用水按每立方米0.35元收费,工业生产仍按用水量大小收费。1986年1月,县供水公司成立后,开始在用水单位和城市居民家中安装水表,按照用水量收费,用水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次进行调整。2013年,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2元,商业用水每立方米2.2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2元。2013年,县供水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912.2万元。
  在水费收缴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文明抄表,礼貌收费,让用户明明白白缴费,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的询问及时答复。对餐饮娱乐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用水大户及居民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发现用户水量异常现象,帮助用户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用户不必要开支或自来水的流失。对欠费用户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争取用户理解与支持,促其主动缴纳水费。加强对基建项目及绿化等违规用水稽查管理,查处违规用水,防止供水管道跑、冒、滴、漏现象,管理和规范供水市场。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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