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管费征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28
颗粒名称: 一、矿管费征收
分类号: F426.1
页数: 1
页码: 206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矿产资源管理站开始征收矿管费,矿管费征收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矿管费 征收

内容

1997年以前,矿管费由区、市征收,1998年,县矿产资源管理站开始征收矿管费。是年,收砂、石、黏土采矿管理费3.6万元。2001年,收管理费总额16.6万元,收采矿登记费1.8万元。以后每年收取登记费总额在1万元左右,收矿产资源补偿费8万元,2004年,收15万元;收采矿权使用费5.9万元,以后每年征收3.5万元左右,2004年,达到23.9万元。2005~2007年,由于煤炭、砂石停止生产,矿管费征收也停止。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