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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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005
颗粒名称: (一)地籍调查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190-191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的地籍调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地籍测绘 土地确权

内容

明洪武二十年(1387)奉帝诏,以地块为单位绘制鱼鳞图册,含地块形状、面积、四至、土质、税、地主、地名、地号等,形成一套较为严密的地籍管理资料。
  清代,沿用明制,由县署户方掌理全县土地田赋、粮草事宜。同治年间,曾对全县耕地进行清丈。宣统元年(1910)十二月七日,知县芦求古调查考证撰写成《平罗县地理调查表册》。
  民国19年(1930)六月,中央政府颁布第一部土地法。民国23年(1934),宁夏省垦殖局将平罗县所有耕地清丈完毕,并登记造册,全县耕地面积30225.39公顷,民国26年(1937)5月,将土地进行逐块测量,绘制土籍30549.15公顷。
  1951年,土地改革中,逐户调查登记土地位置、界线、数量,绘制地籍图,核发土地所有权证。1954年,逐户以户主姓名,耕地位置、面积、产量等进行登记,入册农户5551户,土地6445.83公顷。1956年,入册农户达13448户,入册土地29786.67公顷。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土地实行公有制,地籍调查工作,以生产队为单位逐年上报地亩汇总表册。
  1990年6月8日,平罗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权属调查通知,在县城工农东路西侧6个街坊进行详细调查,至年底完成174宗调查任务,制作各种图338幅,填写地籍调查表174份,实地设置界标1603个,调查土地3.6万平方米。1993年5~11月,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划》,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对县城4个街坊进行调查,调查土地342宗,设置拐点2400个,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443份、指界委托书22份、法人代表证明书38份、土地权属证明书296份、用地批准文件24份、地籍调查表342份、土地面积分类汇总表4份,制作宗地图342幅、街坊宗地分布图4幅,是年12
  月3日,通过自治区技术指导组的检查验收。
  1994年,地籍调查成为土地管理部门日常工作,由局地籍站办理具体业务,每宗都要审查土地登记申请书,查看用地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土地权属证明书、交费凭据等,设置界址点,勘丈界址边长度和相关距离,填写地籍调查表、勘丈记录、面积丈量记录、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申报表,绘制宗地图,填制土地证书。每宗地必须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
  2006年12月,累计完成地籍调查36672宗。其中,县城崇岗工业区、平罗(太沙)工业区和集镇的国有土地8257宗,农村集体土地28415宗。2007~2013年,地籍调查48191宗,其中国有土地6781宗,农村集体土地41410宗。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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