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查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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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96
颗粒名称: (五)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查处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2
页码: 183-184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的县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太沙路西侧取土,造成2.1万平方米地面被破坏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查处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土地违法 典型案件

内容

2000年6月,县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太沙路西侧取土,造成2.1万平方米地面被破坏。7月28日,县土地局向造纸厂发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对挖掘土地进行复垦,交纳土地复垦费4.2万元(2元/平方米),并处以6.3万元罚款(3元/平方米)。
  2004年12月14日,吴某将1998年12月28日经县人民政府以转让方式批准,只有使用权804平方米土地中192平方米国有土地擅自转让给杨某建房,私下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杨付转让金4500元,2005年6月14日,县国土资源局没收吴某违法所得4500元,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两项合计5400元。
  2006年,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庄乡广华村集体土地8452平方米建厂,是年9月5日,县国土资源局向该公司发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为处以16904元(2元/平方米)罚款,并责令其按程序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2010年3月1日起,对全县范围内的用地户及企业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入户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1038家,各项资料收集齐全的有91家。其中:平罗工业园区入户登记275家,资料收集齐全120家,确定界址点并绘制宗地草图86家,初步清查出未批即用1家、非法转让1家。崇岗煤炭批发市场入户登记737家,资料收集齐全36家,确定界址点并绘制宗地草图279家,其中平罗县水资源保护地154家,有土地使用手续的20家,其他均为小煤场。清查出涉及未批即用行为273宗。对宁夏精细化工基地26家企业41宗土地权属调查,涉及面积11.7平方千米。清缴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6000多万元,收回闲置土地533.33公顷。对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的宁夏旭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宗闲置土地均按督办时限完成土地处置,对翔龙工贸、吉元碳素等重点建设项目21宗,城市建设项目拆迁102宗土地使用权收回,依法收回琪乐冷饮、田野预制板厂等土地264.06余公顷。及时调解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矛盾纠纷50余起。做好城市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全年追缴土地出让金11242.9万元,其中:历欠2880.9万元,追缴8362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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