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执法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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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95
颗粒名称: (四)土地执法监察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3
页码: 181-183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的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土地执法监察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土地 执法监察

内容

1986年,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县人民政府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织人员集中深入各乡镇、厂、矿、农场,通过印发文件、组织和发动群众、实地查看,对86个单位进行调查,到10月底,
  清查出个人占地7.89公顷,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按政策分清界限,除部分补办用地手续外,对21个单位个人占地7.84公顷,处以罚款1.0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13间;退地2.9亩;没收两起买卖土地非法所得金559.5元;对57座清真寺补办用地手续,补发土地使用证。1987年,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查出各项非农建设用地724.93公顷。其中农民建房用地400.67公顷,城镇工矿企业建设用地306.53公顷,个体专业户建设用地17.33公顷。违法占地6869件,占地491.6公顷,按违法性质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3348件,占地331.73公顷;少批多占的132件,占地2.73公顷;越权审批的3367件,占地155.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有关规定,需处理的6748件,占总违法占地案的98.2%。其中,拆除的230件,拆除房屋368间;补办手续的673件;罚款130件,罚金6.12万元;没收非法建筑6件;受到各种处分的2人,受通报的1人。对崇岗乡一村民非法在汝箕沟口占地建房三间影响沿山公路修建而又拒不拆除的典型案例,由土地局会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处理,将房屋强行拆除。
  1990年,对城镇违法违纪建私房的330户,追回征地费3.28万元,拆除违章建筑物1659平方米。补办用地手续51户,对1983年以前近30户私人建房补办用地手续。1993~1994年,查出400宗不同问题,进行合理处理。
  1997年,对1991年1月1日~1997年4月15日前,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清查,查出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6410宗,占地494.95公顷,查出各类违法占地579宗,面积201.05公顷,除补办手续、收回占地外,罚款21.49万元。
  2002年3月,清理闲置土地15宗,闲置面积89.13公顷,收回4宗62.33公顷,对其他11宗26.8公顷闲置土地限期开工建设或收取闲置费。对47个封闭式养殖区和历史遗留未批先占国有、集体土地违法案40起,旧宅基地翻建27起,进行清理整顿,追回历年尾欠出让金30万元。
  2008年,开展动态巡查36次,发现违法案件8起,制止6起拆除工程。清理闲置土地34宗,84.53公顷。
  2010年,查处违法用地46起,处理41起。对城关镇辖区内20余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600余平方米,拆除围墙300多米。在卫星片执法检查中,对12宗图斑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拆除地上附着物,处以罚款22.66万元。
  2011年,对45宗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结案45宗,收缴罚款640.68万元,没收建筑物68.37万平方米,退还土地面积14.2亩。通过动态巡查,全县查处土地违法
  行为27起。其中,当场制止4起,立案查处23起,涉及土地面积20.33公顷,收缴罚款533.2万元。2012年,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1年度审核督察的13宗违法用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对13宗违法用地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款552.2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4.9万平方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人,补办用地手续13宗。开展动态巡查500余次,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5起,其中当场制止6起、立案查处19起,涉及土地面积15.29公顷,收缴罚款11.65万元。发挥联动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辖区内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物7545平方米、围墙9275米。2013年,动态巡查400余人次,依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6起,涉及土地面积33.9公顷,结案20起,收缴罚款42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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