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控非农建设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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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94
颗粒名称: (三)严控非农建设用地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1
页码: 181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的以开展基本农田规划、村庄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来规范建设用地,严控非农建设用地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严控非农 建设用地

内容

1986年以前,以开展基本农田规划、村庄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来规范建设用地。1987~1996年,在实施各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审批程序和制度,增加非农建设用地总量和占用耕地总量控制指标,将指标落实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自1997年开始,模式更为严格。1997年4月~1998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非农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落实到乡镇村和田间地块,确定每块地的规划用途和管理原则。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从严管理各类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坚持凡符合规划的用地项目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用地与规划有冲突的项目,一般不予供地。对非农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批准的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总量不得超过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计划。对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较大用地项目,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耕地补占措施后再安排用地。平罗县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解决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县城新区建设与用地的矛盾。全县耕地面积一直保持在5.47万公顷左右耕地红线之内。
  2009年,制定《平罗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于2010年5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治区安排平罗县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87.23公顷。截至2012年末,房屋拆迁88.1公顷,土地复垦66.67公顷,确保2010~2012年增减挂钩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2013年,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完善内、外业资料、图件收集、制作、整理、归档工作,通过国土资源厅验收。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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