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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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6
页码: 173-1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土地利用 规划管理

内容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编制
  1997年,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由土地、城建、财政、统计、农林水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20余位专家组成的顾问组,抽调15人组成课题组开展工作。遵照土地总体规划的基期年即1996年,近期年2000年和规划目标年2010年,确定目标。在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逐渐提高,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有计划整理复垦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使土地利用结构趋于优化,土地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有明显提高,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999年编制《平罗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04年,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局部调整;基期年改为2004年,近期年改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于2004年底完成。
  2013年,通过争取自治区国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平罗县近期规划指标1933.33公顷,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成果
  编制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和全县2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平罗县土利用现状图(1996)、平罗县土地利用总规划图(1997~2010)、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1996)、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2010)。在规划期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80公顷以内,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6.67公顷,水毁耕地控制在133.33公顷以下,耕地减少数量控制在700公顷以内,开发整治土地32146.67公顷,新增耕地8700公顷,增减相抵,净增耕地8000公顷,全县耕地面积达到58513.33公顷,与基期年基本持平。为此,在规划期末,要保证有47480公顷耕地长期不得占用,使现有耕地保护率达到94%以上。适时扩大城镇人口规模,使城镇人口由5.29万人增加到8.9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26.7%,比基期年提高8.5个百分点,但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160公顷以内。其中,县城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公顷以内,村庄用地控制在4960公顷以内。独立工矿用地3373.33公顷,特殊用地增加73.33公顷,公路用地增加34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1960公顷。
  (三)土地规划修编
  2008年3月,平罗县委托宁夏农业勘察设计院为技术合作单位,开展对上一轮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等7个专题研究。新一轮土地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5年为中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编制平罗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期内,自治区下达平罗县耕地保有量5478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113.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00公顷。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从土地利用重点区域实地调查入手,根据全县土地资源供求平衡分析,在确保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城镇农村居民点和工业园区用地。历时10个月,完成县乡两级规划修编工作,编制13个乡镇、3个工业园区、县城规划区及乡镇两级规划文本及说明14本,编制规划图14幅,建立规划数据库。2009年5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实施。
  2010年,平罗县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依据平罗县“十二五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基础资料,征求基层对规划调整建库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成果图件,分别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县城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县道路建设、城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项目、黄河金岸用地和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修改完善规划调整图件,提交成果报自治区审查批准。
  2013年,按照自治区国土厅安排,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试点工作,收集整理规划评估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并上报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经区级专家评审通过,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1997年8月~1998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土地、农、林、水、财政等10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并从各乡镇抽调50人,组建成技术指导组和专项工作组。土地局编制《平罗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方案》,于1997年9月全面展开规划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准备工作、数据测算与指标分解、划定保护区片、制定规划文本、土建、设立保护区标志,建章立制等七个阶段,逐田块分解落实,于1998年4月完成规划任务,通过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审委员会审查。编制平罗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7~2010)、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7~2010)、各乡镇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块认可书、面积登记表卡、基本农田保护碑设置及登记等。全县共划定一级保护区片1650块、二级保护区片2007块,建设预留地1413块。编制县、乡镇规划报告19部,绘制县、乡镇、村(厂、场)规划图173份,建立保护片块、登记表卡20种105份,制定保护公约150份、实施办法20部,设立保护标牌151块,签订乡、村责任书145份。以全县1996年耕地面积50511.87公顷为基数,确定全县到2000年的耕地保护率为97%,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为48996.52公顷。建设预留地1515.35公顷。到2010年的耕地保护率为94%,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为47481.16公顷,其余304.05公顷划为建设预留地。
  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一)农田基本建设规划
  1958年10月初,抽调37人举办20天土地规划技术培训班,按照“划清公社间界线,明确管理范围,因地制宜,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划定社内农、林、牧、副、渔、沟、渠、路、村庄等各项用地范围和未知”的规划要求,各公社组织队伍,实施踏勘初拟方案,经群众讨论后,勾绘草图,经公社规划委员会审定后,逐队开展工作,同年11月上旬,全县规划工作完成。
  1974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社农田建设指挥部,在全县以公社为单位,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农林牧副渔齐发展,沟、渠、路、田、村、林、电全面建设规划工作。各公社根据自然条件,绘制出农田基本建设规划蓝图,是年8月,全县15个公社组建1.4万余人参加的农田建设专业队。至1977年底,全县建成机耕条田28226.67公顷。
  1988年,自治区把平罗县列为宁夏河套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之一。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设办公室,对全县21个乡镇125个行政村近33333.33公顷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农田灌、排进行调查,按项目要求,选定38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全面规划,编制全县及各项目区规划图和说明书。规划实施工作从1989年7月启动,至2005年底完成五期建设任务,土地整理项目面积32593.33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3793.33公顷,开发利用荒地8666.67公顷。
  1991年初,县计划委员会在对土地资源和经济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口及环境整治、土地保持等进行全面规划,编印《平罗县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强调必须把保护耕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放在首要位置。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每年应在6.67公顷以下,使耕地面积稳定在50000公顷左右。同时改造中低产田16000公顷,发展林地16666.67公顷,人工草地2666.67公顷,改良草地增加到20000公顷,人工养殖水面1333.33公顷。
  2005年,编制《平罗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平罗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并上报国土资源厅。2006年11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270号文件正式确定平罗县为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
  (二)综合农业区划
  1979年,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区划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及土地资源等10个工作小组,区、市、县共52人参加此项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农业综合勘查队、农机研究所等部门指导和协助下,以土地资源为对象,以1979年土壤普查为依据,本着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按照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发展方向和增产途径的类似性,历时8个月,将全县土地资源划分为5个大区12个小区,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区划工作后,平罗县综合农业区划办公室编辑出版《平罗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和《报告资料汇编》。1983年,平罗县综合农业区划成果获自治区人民政府科研成果二等奖。
  (三)村镇建设规划
  1956~1958年,对城镇和部分农村进行过两次远景规划,组织测量队对前进、新平、潮湖等农业社进行村落规划,编制县城5~10年发展规划,把县城划分为16功能分区,规划到1966年建成面积达1.83平方千米的城区。1971~1978年,县计委对县城重新进行两次规划,绘制平罗县城规划图,1980年,县建设局对县城规划进行修编,但都因设计不够科学,未能全部实施。1982年,县城规划领导小组在总结分析历次规划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以有力于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改造旧城、适变扩建原则,编制平罗县城总体规划。
  1983年11月,县建设局在姚伏镇开展乡村规划试点。1985年11月,完成17个乡镇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1994年,根据农村小康村建设要求,各乡镇重新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此期间,各村农民基本按照指定的居民点建起不完全规格的红砖房。2005年,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姚伏、黄渠桥、宝丰等乡镇的少数村建起部分符合标准的新农村居民点。
  1985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编制出1985~2000年县城建设规划。编制道路、绿化、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用地布局等专项规划以及说明。按照规划,到2000年,县城人口为3.5万,占地面积4.7平方千米。2001年,县城建局与银川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合作,在对县城建设现状全面测量的基础上,编制平罗县总体规划(2001~2020年),将县城定位为宁夏重要的农副产品集散地和物流中心,是银北较大中心城市。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10万人,城区面积控制在11平方千米内。2002年1月21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平罗县城总体规划。2003年,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县城西扩战略,县城建局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多次修编。到2005年4月,规划图件与文本正式定稿。是年4月21日,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发(2005)25号文件批复该规划。按此规划,到2020年,县城人口可达15万人,规划用地20平方千米。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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