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开发与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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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开发与整治
分类号: F299.232
页数: 3
页码: 171-1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土地开发与整治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至2013年的土地开发利用的概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土地开发 整治

内容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实行“发谪徒戍”,从内地调来大批“罪人”,进行戍边耕作。
  汉文帝十一年(公元前169),采用晁错“募民徒塞下”建议,先后从山东、陕西等地招募贫民戍边屯垦,并将归降匈奴、义渠等数千人戍边屯垦。实行“二分或三分守边,七分或八分屯田”,此为宁夏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开发。
  西汉神爵元年(前61),羌人起事,汉宣帝派兵镇压后,“留万余人在边郡屯垦”。其中一部羌人留居今平罗境屯垦。
  西汉时期,宁夏平原的农牧业发展主要是移民屯田,兴修水利。如唐徕、汉延等几道大渠,多修于汉代。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444),薄骨律镇将刁雍在黄河西修筑新渠一道,名艾山渠,浇灌农田2600余公顷。刁雍还主持在黄河东岸修薄骨律渠一道,灌田约6666公顷。
  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477),迁历下(山东)居民10万余人,定居于今平罗县境黄河以东地区,在秦置“浑怀障”处筑城,取名历城,安置移民垦田、修渠,发展农牧业。
  西夏王李元昊于公元1038年在兴庆府(今银川城)称帝。元昊时期不仅旧有各渠维持灌田,而且还在青铜峡灌区西岸修新渠一道,群众称李王渠,亦称昊王渠。该渠从贺兰山东麓达石嘴山地区,全长100余千米。李王渠灌溉宁夏平原,特别是今平罗西大滩种粮,供应右厢朝顺军司及守卫贺兰山的10余万官兵的粮秣。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至元元年(1264)五月,派郭守敬赴中兴府修渠。修复唐徕渠长200余千米,灌田约31458公顷;汉延渠长120余千米,灌田约32506公顷。
  明代,实行军屯制度,县境垦种很少。万历四十五年(1617),只有耕地2731.69公顷。
  清雍正四年(1726)七月至七年(1729)五月,通智受命修筑惠农渠,长150千米,又将惠农渠支流六羊河(今称柳杨河),改造成昌润渠,长55千米。通智奏准在查汉托护(译言,也叫察汉拖辉)设县,招民垦种。雍正四年(1726)在今姚伏镇东设新渠县,雍正六年(1728)在今宝丰镇设宝丰县。雍正六年(1728)十二月,谕令“广行招募远近人民,给以牛具籽种银两,俾得尽力开垦,给为世业”。乾隆三年十一月(1738年12月),甘肃巡抚元展成上报:“新渠、宝丰二县,雍正七、八等年实垦田地4939.53公顷。”乾隆三十九年(1774)时,惠农渠已灌田18078公顷。乾隆四十年(1775)时,昌润渠已灌田6790公顷。惠农、昌润二渠灌区已成为“川辉原润千村聚,野绿千青一望同”的秀丽富饶地区。到道光六年(1826),县内耕地50836.88公顷。
  民国初年,全县有耕地15656.5公顷。民国24年(1935),宁夏省政府允许农民承领荒地开发。到民国29年(1940),全县新开垦荒地2234.07公顷。到1949年末,全县有耕地21633.33公顷。
  二、新中国成立到2013年土地开发利用
  1951年,农民主动开荒,到1957年末,全县耕地达29813公顷。1964~1966年,新开荒地666.67公顷。1971~1973年,建成初级条田14666.67公顷。1974~1977年,搬土造田、改造盐碱湖滩地730.73公顷,改造低产田,铺垫低洼2426.27公顷。全县完成耕地机耕条田骨架工程,其中整好耕种地21266.27公顷。到1979年,全县耕地毛面积为54705.17公顷,净面积达38293.60公顷。1986年,组织集体、个人在崇岗、前进、五香、六中、县农场一带开发荒地2500.27公顷。1997年,修建沿黄干渠长13.4千米。对黄河两岸32800公顷荒地和11333.33公顷中低产田进行开发改造。开发改造土地16666.67公顷。2006年,沿黄干渠沿线开发改造土地3333.33公顷。
  自2003年以来,平罗县争取自治区投资637.1万元,实施通伏沿黄、头闸双渠和渠口金桥3个土地整理项目,整理土地面积834.6公顷,新增耕地226.26公顷。争取国家投资4827.17万元,实施姚伏镇、通伏乡新林、新潮四村3个常规土地整理项目,整理土地面积3203公顷,新增耕地318.8公顷。自2009年开始,实施国土整治三大工程,一是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该项目5年内在平罗县投资6.23亿元,整理土地3.65万公顷,新增耕地5100公顷。到2013年12月底,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平罗县项目组织实施五期12个子项目,国家投放6.67亿元,整理土地3.37万公顷,新增耕地8802公顷。二是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自治区财政投资1.22亿元,在平罗县红崖子乡移民区整治土地面积2115公顷,新增耕地1610公顷,安置移民2.05万人。开工实施4个子项目,整治土地1650公顷,新增耕地1450公顷。三是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投资1.06亿元,在姚伏、崇岗等地实施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整治土地4573公顷,新增耕地417公顷。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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