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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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
分类号: F299.232
页数: 3
页码: 169-1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布局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土地资源 利用

内容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013年末,平罗县拥有土地总面积205978.66公顷。其中,耕地59112.4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28.7%;园地841.4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0.41%;林地22457.1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10.9%;草地29247.15公顷,占辖区总面积14.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356.7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7.94%;交通运输用地3032.33公顷,占辖区总面积1.4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575.0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16.3%;其他土地41356.45公顷,占辖区总面积20.08%。按土地所有权属划分为:集体所有土地面积94839.2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46%,国家所有土地面积111139.3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54%。详见全县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汇总表。
  二、土地利用现状布局
  (一)按板块区域划分
  黄河纵贯县境南北,将全县地域分为东西两块,河西面积153317.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74.44%;河东面积52660.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25.56%。
  (二)按地貌划分
  贺兰山区面积32081.1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15.57%。河东鄂尔多斯台地及丘陵沙地面积17028.4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8.3%,占河东地区土地面积32.34%。平原地区土地面积15898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76.21%。
  (三)按土地利用现状划分
  耕地、园地集中分布在黄河冲积平原和贺兰山东麓洪积扇下部;林地集中分布在贺兰山区和黄河两岸;牧草地分布在贺兰山东麓、鄂尔多斯台地、黄河两岸和西大滩地区;居民点及工矿、交通用地主要分布在109国道、201及301省道和包兰铁路两侧;水域滩涂,主要是黄河水面和引黄灌区的沟渠湖泊;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贺兰山东麓和东部宁蒙交界地区。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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