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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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65
颗粒名称: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分类号: D922.161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的县人民政府下发《平罗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2001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平罗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规定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检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服务所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服务站,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各乡镇会同有关部门对流入本县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验证,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强化“单位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公安等8个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
  各乡镇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完善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针对流动人口的从业性质、居住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增设计划生育宣传台和药具免费供应点,开展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查病、查孕、查环“三查”服务,落实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等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的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县每年平均有流动人口3000~4000人,综合节育率在95%左右。2008年,全县流入育龄人口322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全年出生8人,均为计划内生育。2010年,全县流入育龄妇女951人,验证897人;流出育龄妇女3556人,办证3550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32例,查排794例,查孕323例,查病403例。2011~2013年,制定印发《平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细化管理服务内容,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各乡镇、各村(居)配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健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信息通报单、流入人员租赁房屋计划生育协议书等表册,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和验证,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档案,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加强与周边20个市县联系协作,实现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跨地区及信息动态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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