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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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19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划生育措施
分类号: D922.161
页数: 10
页码: 156-1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计划生育措施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计划生育 措施

内容

一、计划生育管理1971年7月8日,国务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下发后,平罗县于1972年组织5个计划生育工作队,对全县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做节育手术670人,采取其他各种节育措施的4970人。对计划生育的妇女从经济上给予补助,对采取绝育手术的妇女,给45~60天的休息时间,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放环的休息7天,在休息期间记工分。
  1976年,石嘴山市在平罗县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全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开展起来,从县到生产队都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日程上有安排,内容上有要求,落实到基层。到年底,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23018人,实行计划生育的16075人,占69.84%。其中:绝育3913人,放环5821人,服药6100人,采用其他措施241人。到1990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41437人,实行计划生育的36872人,占88.98%。其中:绝育5572人,放环9602人,服药20571人,其他1127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群众的生育观明显改变,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好的道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逐年增多,领证率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39661人,领取独生子女证1490人,领证率3.76%(城镇18.01%,农村0.09%)。到1990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41437人,领取独生子女证2753人,领证率6.64%(城镇29.7%,农村0.1%)。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使全县超生人数和超生率逐年下降。1986年,出生人数3426人,出生率14.25‰,超生人数378人,超生率11.03‰。1987年,出生人数3738人,出生率15.75‰,超生人数364人,超生率9.74‰。1988年,出生人数3734人,出生率15.53‰,超生人数355人,超生率9.51‰。
  1988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八突破二控制的任务指标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乡镇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中,引起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两种生产一起抓,对乡、村、队三级干部实行“三定”(定任务,定指标,定职责)、“两挂钩”(工作任务与工资挂钩,各项指标与奖金挂钩),以及乡包村、村包队、队包育龄妇女的层层落实责任制。
  1991年,平罗县制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办法》,规定:农民生育1个孩子或2个孩子后采取绝育措施的,奖励现金600元,其中100元作为营养补助费,500元由乡镇计生站代办养老保险;生育2个孩子后采取绝育措施的,补助营养费100元,免除夫妇双方1年的义务工。农民超生的,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同时收回1个人的头等自留地,承包给只生1个采取绝育的夫妇耕种。夫妇一方为国家干部或职工,另一方为农民,如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一律不准办理农转非手续。已办理者一经查实,立即注销其城镇户口。在乡镇和部门、单位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准生证制度从城镇推向农村,加强生育指标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多胎生育和间隔不够生育。
  1993年,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44900人,其中40348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综合节育率达89.86%。各种节育措施中,绝育6149人,占15.24%;放环16463人,占40.8%;使用药具17736人,占43.96%。全年出生4537人,比自治区下达指标少492人;出生率为18.05‰,自然增长率为13.61‰,分别比自治区下达指标低0.75和0.66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74.74%,比自治区下达指标低2.76个百分点。
  1994年9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平罗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制的通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计划生育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乡镇也明确规定由书记、乡镇长亲自主管计生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对计生工作负主要责任。解决村民小组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健全三级服务网络。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加大孕前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三结合”要求,制订《平罗县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实施方案》,把避孕节育、孕前型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1999年,人口出生率为11.43‰,自然增长率为6.74‰。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下降2.48和2.52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9.22%,比上年同期上升1.15个百分点;多孩率为0.44%,比上年同期下降0.09个百分点。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后,平罗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力度,对评为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和5000元;对年度考核末两位乡镇分别罚党政主要领导年工资的8%和6%,调动基层抓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各乡镇结合“富民工程”,把计划生育家庭作为帮扶重点,在人、财、物方面实行倾斜,帮助他们制订生产计划、增收措施,使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现增收目标。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开展多种形式的捐款和慰问活动。实施“幸福关爱工程”“关爱女孩——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逐步落到实处。2004年,全县帮扶计划生育家庭1174户,帮扶资金达83.7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户155户,帮扶资金2.95万元,两女结扎户160户,帮扶资金3.39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使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在社会上有地位、生活上有提高、经济上得实惠。
  2005年5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年11月13日,县委、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2011~2013年,实行“党政、部门、人口计生”三线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细则和评判标准。坚持年初动员安排、季度通报反馈、半年观摩分析、年终考核奖惩,对工作推动得力、创新亮点多、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人员责任。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955年,平罗县即开始避孕药具宣传教育,至1957年,全县有男子结扎输精管者14人。男用避孕套当年销售1835只。1962年开始采用子宫环、子宫帽、阴道隔膜等节育措施。
  20世纪70年代,全县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主要对育龄妇女宣传计划生育的好处,帮助群众消除思想顾虑,组织群众参观计划生育展览,宣传避孕科学知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批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发出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提出“晚、稀、少”的口号。
  20世纪80年代,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采取算账对比的形式,让群众了解人口现状和人口发展必须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和提出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必要性。组织各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和学校,利用广播、小报、宣传车等,上街下乡,入户走访,宣传计划生育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
  20世纪90年代,利用计生网络健全的优势,以宣传促服务,以服务带宣传。编印《计划生育动态》,及时通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基层增加计划生育书刊、报纸的订阅种类和数量,录制“计划生育知识讲话”等宣传材料,进行人口国情、政策法规宣传。在回族聚居地区,注意发挥宗教人士的特殊作用,鼓励支持知名阿訇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随着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显著变化,1992年,全县多胎生育比1991年减少52.8%。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系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工作。各乡镇成立基础知识教育领导小组,制订教育方案和计划,做到组织、教材、制度、阵地、教师五落实,针对不同人群采取集中分散多种形式的方法组织教学。
  开展以“人口与科学、文化、环境”为主题的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配合全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利用集镇为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开展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刷写永久性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向群众进行国策、法规教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教育,放发“三结合”教育宣传资料,编演计生文艺节目,举办育龄妇女学习班,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有明显转变。
  2000年以后,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不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且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生殖健康、妇女保健知识、农业科技新知识等。在宣传形式上将阵地宣传(人口学校)与上门宣传(婚前、新婚、婚后、产后、孕期五登门)相结合、灌输式教育(学习班)与现身说法(身边人和事)相结合、经常性宣传(青春、新婚、孕产、育儿、更年“五期”教育)与集中宣传(办培训班)相结合。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贯穿“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制度等主题,全面、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殖健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宣传形式上,坚持广泛、深入的原则,在营造浓烈气氛的同时,在“进村入户”上下功夫,刷写永久性大标语,制作国策门、国策牌、国策墙,建设国策巷;县广播电台开播“人口四季谈”,电视台开设计划生育《健康服务》栏目;乡村两级利用人口学校,举办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培训班,系统讲授“五期”生殖保健知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悄悄话室”,开展面对面咨询。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实行计划生育成为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2008~2010年,结合婚育文明示范家庭、示范社区(村)、示范乡镇为创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点与要求,开展以新《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三项制度、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投入资金近百万元,印发宣传年画、新《条例》宣传品、宣传读本,发放计生宣传物品,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8%以上;开展生育关怀和亲情救助活动,深入留守儿童家庭、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贫困女孩户家中和就读学校,进行送学习用品、送现金走访慰问;组织各乡镇编排演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文艺节目,使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计划生育知识教育。2010年,投入经费60.36万元,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13个,申报县级婚育文明乡镇13个、婚育文明村(居)130个,建设灵沙乡东润村新型文化长廊、城关镇明月新村生育文化广场、高庄乡计生优质服务示范站、高仁乡穆斯林生育文化宣传中心、头闸镇邵家桥村生育文化长廊等8个示范亮点。
  2011~2013年,完善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建立县、乡、村人口学校,强化县、乡服务站宣传教育服务作用,提高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三项制度、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预防、婚育新风活动等内容宣传,举办各类计生知识培训班,打造灵沙乡婚育文化长廊、宝丰镇婚育文化广场、崇岗镇阳光计生宣传巷、高仁乡婚育文化进宗教场所、头闸镇药具发放“六个一”示范点等婚育宣传示范点,在县电视台开辟《人口计生知识快车》专栏,定期播出全县各乡镇人口计生典型事迹和突出成效。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2008~2010年,以巩固提升全国优质服务县为抓手,建设完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硬件设施,更新配备先进服务仪器,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满足育龄妇女服务需求。巩固完善7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和改建基础设施。2010年,争取项目资金130万元,为全县13个乡镇配备臭氧治疗仪、B超机、显微镜等医疗设备,提高乡镇计生服务站服务能力。争取资金160万元,为全县13个乡镇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计生流动服务车,改善计生服务条件。统一建立县、乡两级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坚持阳光计生,创造良好人口发展环境。规范药具管理,做好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推广工作,多领域增设免费药具发放点。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药具发放模式,拓宽服务途径,全县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网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为主的优质服务,推广农村计生三项适宜技术项目,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培训,开展优生检测医学理论、保健措施、检测的意义和新婚夫妇注意事项教育,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
  2011~2013年,全面落实计生免费服务,逐村逐队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查孕、查环、查病“三查”服务,全县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工程,开展优生指导、遗传咨询等服务。全县各乡镇均建立规范化的药具库房、药具专柜,村村设有免费药具发放点。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规范》要求,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实验室质控,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2013年,为2357对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33%,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90%,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2010年,帮扶“少生快富”项目户212户,落实帮扶资金22万元。开展计划生育“少生快富”示范户创建活动,全年参加“少生快富”工程项目40户,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7人,创建区级示范户12户、市级示范户15户、县级示范户60户。巩固“少生快富”工程扩面试点工作,为50名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人给予3000元扶持资金。落实符合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少生快富”户中适龄人员兑现补助,全县兑现7238人参保补贴,补贴资金72.38万元。引导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保险,全县共有1869人参加计划生育保险。通过实施“生育关怀项目”,把宣传“少生快富”及“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工作融入广大育龄群众之中,实现以利益为导向、以奖励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2011~2013年,坚持惠民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以“三项制度”“少生快富”“新农保”等为载体的计生利益导向长效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坚持“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将创业、就业小额贴息贷款向“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倾斜,引导生态移民育龄人群积极参加“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按时为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新农保政府补助,免费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少生快富”项目户办理计划生育保险。推动“关爱女孩”行动,走访慰问计划生育贫困户。2013年,全县落实部门帮扶“少生快富”户286户;新增“少生快富”户11户,兑现奖励资金11万元。出生率9.07‰,政策符合率97.2%,出生人口总性别比105,独生子女领证率8.89%,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3.14%。
  五、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1995年,平罗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的通知》。各乡镇按创建“合格村”的任务,一手抓硬指标(人口指标),一手抓软指标(工作指标)。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创建合格村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实行严管重罚高奖励。各村(居委会)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对全村(居委会)已婚育龄夫妇建档立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与村干部奖励挂钩。年终经验收合格的,奖励村干部300~500元,验收不合格罚款100~200元,取消该村的评先资格。实行包村干部包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对象户,把孕前型管理对象户以队实行“三包一查”制度(包孕前型管理对象户的宣传教育,包落实节育措施,包无计划外生育,查有无间隔不到怀孕的)。
  在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工作中,注重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建设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合格村”7项标准,制定措施,组织落实。推行村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县161个村(居)委会,经验收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标准156个。通过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促进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三为主”工作全面落实。
  六、创建计划生育“三无”达标乡镇2006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三无”达标乡镇活动(无早婚早育、无间隔不够生育、无超计划生育)。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奖惩措施上加大对创建和巩固“三无”乡镇的工作力度。一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整体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实行县、乡、村党政领导干部“三级承包”责任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之中,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户,严格奖惩,三是各乡镇组织计生干部深入到当年新婚、怀孕、再婚、两女户家中,对领取结婚证、采取节育措施、领取再生育证等情况做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狠抓基础工作,强化孕前型管理。各乡镇把对“三无”创建工作有潜在影响的人群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和服务范围,加强孕前型管理和随访服务。实行计划生育“五上门,五宣传、五落实”(一上新婚夫妇的门,宣传少生优生、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晚育措施;二上产妇的门,宣传产后卫生、科学育儿、避孕节育知识,督促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三上少数民族育龄妇女的门,宣传《婚姻法》、少数民族计生政策,落实依法生育情况;四上纯女户的门,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帮扶措施;五上计划外怀孕妇女的门,宣传《决定》精神,杜绝计划外生育)的工作机制,加大检查、督察力度,从平时工作中强化各项指标的落实。至2008年,全县13个乡镇全部通过自治区的达标验收。
  在全面完成“三无”乡镇创建的基础上,开展星级乡镇创建工作,争取星级品牌。2009年,姚伏、渠口获自治区五星级、四星级乡镇。2010年,在抓好已争创星级乡镇巩固的同时,按照“星级”乡镇创建规划和评创条件,培植五星级乡镇2个、四星级乡镇5个、三星级乡镇4个。
  2011~2013年,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星级乡镇巩固和创建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星级”乡镇巩固创建工作列入目标责任书,明确创建目标,完善奖励标准,坚持指导和督察相结合,对已创建区、市级星级乡镇,加大巩固力度,对在督察中发现有滑坡退位的乡镇,及时予以指正,对不能严格按创建标准开展新创建星级乡镇的,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年底考核不予排名,激励星级乡镇创建和巩固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培育和扶持,2011年,申报创建五星级乡镇1个、四星级乡镇1个、三星级乡镇3个。2012年,申报创建区级五星级、四星级乡镇2个。
  七、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1998年,平罗县被确定为全国32个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县之一,该项目系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华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文本要求,制订《平罗县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实施方案》。
  开展以生殖健康、“五期”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利用“三下乡”活动和集市送药具上门开展咨询活动,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采取乡镇、村举办培训班,全县各中学举办青春期性知识讲座,县电视台《健康百科》栏目播放生殖保健知识,发放《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读本》,生殖健康服务袋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宣传单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全县育龄妇女婚育观念发生显著变化。
  通过项目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的单纯强调对群众生育行为的约束转变为以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为重点,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结果,轻过程”工作模式,更多地关注群众利益,关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需求,通过育龄人群“五期”知识教育培训,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对育龄群众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活动,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水平明显地提高。
  2012年,平罗县被确定为国家和自治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将项目纳入全县民生工程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制作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人口和计划生育专栏播放,扩大项目工作宣传面,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与乡镇、民政婚姻登记机关联系,做好目标人群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目标人群信息,确保目标人群检测率。对每对夫妇的检测结果进行认真评估,提供专家指导,对检查有风险的人员,专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跟踪随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734人,占任务数102.5%,网络建档1986份。2013年,为2131对计划怀孕已婚育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2001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平罗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规定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检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服务所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服务站,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各乡镇会同有关部门对流入本县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验证,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强化“单位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公安等8个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
  各乡镇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完善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针对流动人口的从业性质、居住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增设计划生育宣传台和药具免费供应点,开展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查病、查孕、查环“三查”服务,落实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等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的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县每年平均有流动人口3000~4000人,综合节育率在95%左右。2008年,全县流入育龄人口322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全年出生8人,均为计划内生育。2010年,全县流入育龄妇女951人,验证897人;流出育龄妇女3556人,办证3550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32例,查排794例,查孕323例,查病403例。2011~2013年,制定印发《平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细化管理服务内容,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各乡镇、各村(居)配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健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信息通报单、流入人员租赁房屋计划生育协议书等表册,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和验证,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档案,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加强与周边20个市县联系协作,实现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跨地区及信息动态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
  九、计划生育协会1992年,平罗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年底,全县成立县、乡、村三级计生协会组织71个,发展会员2500多人。各级计生协会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项职能作用,在群众中普及优生优育知识,传播农业生产经验和市场信息,团结和教育群众。在少数民族乡镇,协会尤其注意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认识。协会积极参与“三结合”工作。协会会员不仅自己带头勤劳致富,还帮钱、帮物、帮技术,扶持其他计划生育户一同致富。各级协会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五登门”(登门宣传计生政策法规,登门进行孕情随访服务活动,登门发放避孕药具,登门进行意见征询,登门落实各项计生政策)、“三查”(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生育计划、避孕措施和发展生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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