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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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6933
颗粒名称: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
分类号: F810.42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 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键词: 税收 税收减免政策

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 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 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100%。
  二、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 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吴忠市国税局吴忠市地税局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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