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税收政策问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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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6771
颗粒名称: 个人住房税收政策问答
分类号: F810.42
摘要: 五:住房拆迁与征用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
关键词: 税收 交税

内容

五:住房拆迁与征用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3.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4.被拆迁人的房屋采取货币补偿的,属于被拆迁人销售不动产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被拆迁人采取“拆一还一”方式,暂未征收营业税。拆迁人超过安置面积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拆迁人以“拆一还一”方式偿还被拆迁人的住房,税务部门要按同类房屋的成本价核定偿还房屋的计税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没有同类房屋成本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营业额:计税营业额=工程成本× (1 + 成本利润率)/(1 - 税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取得的收入,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吴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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