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减免一批行政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6641
颗粒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减免一批行政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分类号: D035.5
摘要: 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两优”发展环境,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减免一批行政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宁政发[2013]103号),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下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宁财(综)发[2013]864号)。
关键词: 地方自治 地方政府

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两优”发展环境,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减免一批行政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宁政发[2013]103号),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下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宁财(综)发[2013]864号)。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收费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和减免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标准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暂停征收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 5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见附件)。
  二、免征、暂停项目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后再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通知,研究恢复或取消。 三、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前,企业欠缴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原标准由相关部门收缴,并按照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五、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吴忠市财政局吴忠市物价局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