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人民法院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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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6347
颗粒名称: 利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分类号: D926.2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倍增计划”工作安排,现就我院增补选任31名人民陪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关键词: 最高法院 法院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倍增计划”工作安排,现就我院增补选任31名人民陪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予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
  5.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公民个人自愿报名或基层组织推荐。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5月2日。
  3.报名地点:利通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4.联系人:郭慧萍马建勇联系电话:0953-2037827。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文凭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2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报名表》或《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登记表》一份。
  三、初审与任命1.利通区人民法院对报名或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查。
  2.将审查后初步确定的人选,送利通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并公示七日后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
  3.将审核后的人民陪审员人选依法提请利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四、其他事项1.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由人民法院给予相应的补助。
  2《. 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报名表》和《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登记表》可在报名处领取。
  3.报名事项咨询电话:0953-20378274.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953-2037830(利通区人民法院纪检室)2014年 4月 1日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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