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充真房屋过户诈骗钱财最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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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6343
颗粒名称: 以假充真房屋过户诈骗钱财最终获刑
分类号: D9
摘要: 以低价购得一张伪造的契税完税证,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将所骗钱款挥霍一空。3月28日,红寺堡区法院首次审结一起利用伪造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
关键词: 诈骗 诈骗罪

内容

以低价购得一张伪造的契税完税证,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将所骗钱款挥霍一空。3月28日,红寺堡区法院首次审结一起利用伪造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
  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夏中信圣华评估公司红寺堡区业务点经理期间,明知房产交易契税必须在国家税务机关完税,在收取马某700元中介费后,为骗取客户马某所预交的剩余 10300 元费用,从他人手中以3500元的价格购得一张伪造的契税完税证交付给马某。马某信以为真,持该伪造的契税完税证和相关手续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红寺堡区国税局发现该契税完税证系伪造,被告人胡某某将所骗取的剩余 6800元非法占为己有并挥霍。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0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胡某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
  法院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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