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法院送案款暖民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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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4348
颗粒名称: 利通区法院送案款暖民心
分类号: C913.7
摘要: 好……好……谢谢法院。”话未尽,卧病在炕的丁某某哽咽了起来,握着利通区法院院长何生俊的手久久没有松开。1月23日上午,何生俊及高闸法庭干警一行,冒着严寒,专程来到盐池县惠安堡镇,亲手递上当事人丁某某日盼夜盼的执行款16.5万余元。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内容

好……好……谢谢法院。”话未尽,卧病在炕的丁某某哽咽了起来,握着利通区法院院长何生俊的手久久没有松开。1月23日上午,何生俊及高闸法庭干警一行,冒着严寒,专程来到盐池县惠安堡镇,亲手递上当事人丁某某日盼夜盼的执行款16.5万余元。
  丁某某与吴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某某支行、宁夏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利通区人民法院高闸法庭审理并依法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除了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外,被执行人吴某某以逃匿的方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何生俊了解到申请人丁某某至今瘫痪在床,其女儿还在上学,家庭十分困难这一情况后,立即将该案纳入涉民生案件进行执行,尽快结案。经办案人员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吴某某,并将其拘留。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对他进行说服,吴某某仅支付了 2 万元赔偿款。办案法官并未气馁,数次往返于红寺堡与利通区之间,查询被执行人吴某某肇事车辆所属的宁夏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账户。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到该公司某个账户上还有数万元钱,当即予以冻结,确保剩下的16.5 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因考虑到丁某某因伤致残后行动不便,法院决定将该笔案款送到丁某某家中。至此,这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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