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秽物品判刑加罚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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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4294
颗粒名称: 卖淫秽物品判刑加罚款
分类号: D924.36
摘要: 近日 ,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犯贩卖淫秽物品的杨某某、张某某予以刑事判决 。 判杨某某有期徒刑 4 年 ,并处罚金 5000 元 ;判张某某有期徒刑 3 年 ,缓刑 5 年 ,并处罚金 5000元,没收笔记本电脑一台、非法所得现金 5650元。
关键词: 贩卖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内容

近日 ,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犯贩卖淫秽物品的杨某某、张某某予以刑事判决 。 判杨某某有期徒刑 4 年 ,并处罚金 5000 元 ;判张某某有期徒刑 3 年 ,缓刑 5 年 ,并处罚金 5000元,没收笔记本电脑一台、非法所得现金 5650元。
  据悉 ,2013 年 4 月8 日,有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我市利通南街新世纪门口贩卖淫秽光碟。接警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市公安局利通分局立即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在杨某某、张某某经营的摊位上,现场查获淫秽光碟 164 张 ,侦查员又在其另一个销售点上查获淫秽光碟 628张,以及大量淫秽光碟外封皮,共计查获淫秽光碟 792 张。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鉴定,认定淫秽光碟为 792 张。经审查,杨某某、张某某如实供述了其贩卖淫秽光碟牟利的犯罪事实。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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