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吴忠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220020220003828 |
颗粒名称: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分类号: | D22 |
摘要: | 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4年1月17日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所作的《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对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满意 245 票 ,基本满意 10 票 ,不满意 2 票 ,测评结果为满意 。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
关键词: | 决议 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