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吴忠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220020220003545 |
颗粒名称: | 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
分类号: | D263 |
摘要: | 市委 、政府拟定于近期召开吴忠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将对近年来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 。 按照评选办法和条件 ,结合近年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在各县(市 、区)、太阳山开发区 、 工业园区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以及市直机关工委 、区属驻吴单位 、驻吴部队等单位推荐 、评审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了初步推荐对象 。 经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 ,报请市委 、市政府同意 ,拟授予利通区金星镇人民政府等 60 个单位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授予王兰花等 100 名同志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现予以公示 。 公示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14 日至18 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推荐对象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与吴忠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53)2131006 2039187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 299 号邮编:751100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键词: | 模范共产党员 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