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违反规定是否失信于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3508
颗粒名称: 自己违反规定是否失信于民
分类号: U412.36+6.1
摘要: “本来还想着到期了可以免费了,但现在希望泡汤了,什么时候能享受免费的高速公路福利啊?”看到微博上转发的消息,济南市民王刚表示。
关键词: 延长收费 违规

内容

“本来还想着到期了可以免费了,但现在希望泡汤了,什么时候能享受免费的高速公路福利啊?”看到微博上转发的消息,济南市民王刚表示。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消息,将延长泰莱高速莱城区与莱新高速连接线等 6 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菏泽至东明等 7 段高速公路、济南至聊城等 2 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暂时延长收费期限 1 年。
  而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15 年。
  据了解,当地部门给出的收费理由是,一是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二是等待新政策,看国家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三是个别路段免费会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四是免费后不好管理。
  近年来,任意设置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情况颇为多见。1987 年开始收费的京石高速 ,收费年限到2029 年,长达 42 年。而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 2004 年 12 月,已累计收费 17 亿多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 6 亿元左右。
  除此之外,首都机场高速、沪宁高速、沪杭高速等公路的收费期限均超过 30 年。
  “‘最长不得超过 15 年’的规定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没有任何例外情形,‘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并不能成为延期收费的理由,未还清的贷款以及养护费应由政府财政埋单,这是公路的公益属性决定的,也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宫步坦说,山东地方政府随意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明显涉嫌违规。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