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吴忠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220020220003035 |
颗粒名称: | 帮工建房摔伤法援帮讨赔偿 |
分类号: | C913 |
摘要: | 本报讯 青铜峡市峡口镇农村妇女王某在配合施工队建房时,从自家围墙上摔下,致使身体瘫痪,可施工方却不愿承担相应责任。日前,在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王某获得近20万元赔偿。王某今年 47 岁,丈夫常年外出打工,王某一人辛勤操劳持家。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残程度属于一级伤残。经王某丈夫多次要求,镇政府借支了5 万元治疗费 ,张某哥俩支付6000 元治疗费。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王某援助律师据理力争,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张某哥俩赔偿王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近20 万元,峡口镇政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关键词: |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