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解读(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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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2130
颗粒名称: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解读(二)
分类号: X3
摘要: 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考核要求:近三年市域内未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受周边地区突发事件波及的环境灾害)。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内容

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考核要求:近三年市域内未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受周边地区突发事件波及的环境灾害)。
  考核验收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及环境保护部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无重大辐射事故。近三年制订市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近三年在市域内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指标解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将考核标准定为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Ⅱ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环境事件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特指由环境保护部通报的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数据来源: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考核要求:考核近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区)前五名(不含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的排名)。如在国家考核指标基础上又调整考核指标的省(区),按省(区)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统一排名,并附说明。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不考核此项指标,对其持续改进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要求其所有指标均满足现行考核指标要求。
  指标解释:按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要求,参加省(区)的考核。
  数据来源:环境保护部和各省(区)环保厅(局)公布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文件。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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