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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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1671
颗粒名称: 李某某案维持原判
分类号: C913
摘要: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上午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6日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内容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上午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6日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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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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