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能过期作废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1216
颗粒名称: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能过期作废吗
分类号: C913
摘要: 吴忠市总工会:我叫白琳,1998 年进入某电力公司工作,签订过多份 1 至 3 年的短期合同。因我老公可能调动工作,于是,只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至2013 年 9 月 30 日止。因种种原因,我老公又未能调走,我就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却说:“小白,2010 年10 月你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是你自己放弃了,权利过期作废。自2008 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你只与公司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不符合该法第 14 条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这次你只能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理说得有理有据,但我还是疑惑不解。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内容

吴忠市总工会:我叫白琳,1998 年进入某电力公司工作,签订过多份 1 至 3 年的短期合同。倒数第二份劳动合同于 2010 年 9 月期满,公司说我已工作 11 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我老公可能调动工作,于是,只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至2013 年 9 月 30 日止。因种种原因,我老公又未能调走,我就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却说:“小白,2010 年10 月你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是你自己放弃了,权利过期作废。自2008 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你只与公司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不符合该法第 14 条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这次你只能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理说得有理有据,但我还是疑惑不解。
  请问:我有几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我的权利能过期作废吗? 答:小白同志,对你的疑惑,我站从以下两个方面解答。 一、劳动者在五种情形下都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 ,只要用人单位不破产、不关闭、不撤销、不解散,劳动合同就一直履行到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是一种长期合同,免除了劳动者因合同期满失业,常为找工作而引发的烦恼,“不再为明日的晚餐而担忧”。倡导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制订的亮点,经过五年多的实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成为常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4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五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 1.劳动者自进入用人单位上班后,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3.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虽然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因获得经济补偿或身份置换而归零,但只要在原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 10 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4.2008 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准备签订第 3 次合同时;5.自进入用人单位上班之日后形成劳动关系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满一年的次日起,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把握住一次机会,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
  1995 年实施的《劳动法》 第 20 条确定了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但是,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赋予了用人单位,致使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了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社会,防止用人单位变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赋予了劳动者。即:只要劳动者符合上述五种情形或具备上述条件,就有选择权和决定权。所谓的选择权就是指既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定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最好以书面方式提出来。所谓的决定权,就是指选择那种方式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说了算。用人单位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综上所述,因为具备了条件就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条件成立时,选择权和决定权就会相应形成 。
  法律规定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权利就不会“过期作废”。
  小白同志,尽管你 2010 年10 月放弃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由于你连续工作年限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满10年及以上,所以,2013年9月合同期满后,仍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吴忠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北路(吴忠市友谊医院对面)集中接访时间:每周三、五上午联系电话:65123512123131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吴忠日报》是中共宁夏吴忠市委的机关报。前身《银南报》,1989年9月试刊,1990年12月5 日正式创刊。《吴忠日报》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报性质,面向千家万户,力求雅俗共赏。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