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吴忠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220020220000834 |
颗粒名称: | 浙江萧山“1·1”纵火案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
分类号: | G212 |
摘要: | 11月6日,被告人李丽娟被带入法庭。当日,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萧山“1·1”纵火案被告人李丽娟进行一审宣判,认定李丽娟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月1日,杭州萧山一厂房发生特大火灾,三名消防官兵尹进良、陈伟、尹智慧在火灾扑救中牺牲,事故造成财产损失6000多万元。李丽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二号厂房二层包装仓库员工。2012 年 12 月,其因工作岗位被调整等原因对班长王铭等人产生怨愤,遂放火报复。 |
关键词: | 新闻报道 新闻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