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吴忠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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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吴忠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220020220000455
颗粒名称: 2013年吴忠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分类号: F293.3
摘要: 为切实解决吴忠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引进的人才、行政事业单位新录用和调入人员的住房需求,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吴忠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吴忠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现将2013 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等事宜公告如下:一、分配对象2013 年已向市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
关键词: 房地产管理 行业管理

内容

为切实解决吴忠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引进的人才、行政事业单位新录用和调入人员的住房需求,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吴忠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吴忠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现将2013 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等事宜公告如下:一、分配对象2013 年已向市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
  二、分配房源李园中心村3 号和新民中心村3 号、21 号、22 号、28 号楼,共200 套房屋,户型面积为40m2、60m2和70m2左右。
  三、分配方法公共租赁住房先分配市区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后分配市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新录用和调入人员。
  1. 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分配:经申请审核,符合配租资格的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分配房屋时,按照60 周岁以上老人,肢体一、二级残疾,重大疾病患者优先分配的原则,根据综合评分结果、保障家庭人数和房屋面积大小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与市房管局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2.单位分配:由单位统一申请的在分配房屋时,先由各单位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按照核定的申报人数,参加房屋摇号。摇号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制订本单位分房方案,向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分房,分配结果报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四、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地段、设施、结构、楼层等因素确定房屋租金:中心城区为4.8 元/m2/月、 镇区为2.2元/m2/月。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1000元/户。
  五、分配时间及地点:2013 年11 月1 日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分配;地点:原吴忠市房管局二楼多功能厅(现教育局办公楼)。
  吴忠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 年10 月28 日

知识出处

吴忠日报

《吴忠日报》

出版者:吴忠日报社

出版地: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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