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居延农作推行代田法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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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唯一号: 292734020230001227
专题名称: 汉时居延农作推行代田法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169.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代田法是将一亩田划成三畎三垄,在垄中播种,耨草时锄垄土,用来培壅苗根的方法。畎和垄的位置逐年轮换,藉以轮休而保持地力。 代田法与牛耕是分不开的,屯田所用的耕牛都编有牛籍,牛籍就是对耕牛的登记簿。居延旧简中有关田卒的名籍67条、全部田卒的衣物籍17条以及廪食田卒的两条记录都是大湾城所出,可以肯定大湾城是当时居延屯田的中心。 居延“赀算”与“上计”“赀算”是汉代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两汉时的算赋,经文、武、宣、元、成帝数朝,虽时有修改,但总的看来大同小异。赀包括哪些方面,史无详载,但由礼忠简看来,大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部分,不动产指土地、宅第等,动产指奴婢、牛马、车辆等,其他作物用具则不在赀的范畴。计赀以后,便要依赀值向政府交纳算赋。算钱多少,据《汉书·景帝纪》后二年服虔注“赀万钱算百二十七”,那么,礼忠当时为十五算,每算以百二十钱计,礼忠年出算赋一千八百钱。 “上计”是汉代各级官署资产的年报制度。从简文“卅井言,谨核校二年十月以来计量,未能会,会日谒言解”与“阳朔三年九月亥朔壬午,甲渠鄣守侯塞尉顺敢言之,府书移赋钱出簿与计偕,谨移应书一编敢言之”。可知,汉代资产上报不仅限于一般官府,就是边郡亭燧也不例外。“上计”之制,并不始于汉代,早在战国初期的三晋即已有之,魏国解扁“为东封,上计入两三倍,有司请赏之。”到汉代明确规定“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国众事,谓之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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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本书记述了文物春秋、史地探究、口述回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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