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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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1731
事件名称: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11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4月30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明确提出了禁止童养媳、禁止重婚纳妾、禁止干涉寡妇再婚、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礼等恶习。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的第一部国家大法,也是中国人民赢得革命胜利、肃清封建残余势力、建立新社会制度的重大改革。新《婚姻法》的颁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尤其是得到了广大妇女的真诚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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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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