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9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2002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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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1271
事件名称: 2003年4月9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2002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3年4月9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2003年4月9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2002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命名县农牧系统为县级文明系统;县房管局等8个单位为县级文明单位;古城乡下东沟村等3个村为县级文明村;金塔镇祁连街社区居委会等2个居委会为县级文明居委会;命名金塔乡边沟村等14个村为县级模范文明村;命名县委政法委等24个单位为县级模范文明单位,分别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同日,县委撤销三合乡天生场村“高标准五好村党支部”称号。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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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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