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6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三个环境”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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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1174
事件名称: 2002年2月6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三个环境”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2年2月6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2002年2月6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三个环境”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意见》强调,“三个环境”大讨论活动工作重点是,1、紧跟时代、营造万众一心求发展的政治舆论环境;2、实行“放水养鱼”,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扶持环境;3、加强制度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环境;4、坚持依法治县,营造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5、提高全民素质,营造健康文明的人文道德环境;6、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创业干事的人本环境。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金塔县“三个环境”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李永军为组长,李春祥、刘兴福、何春山为副组长,李学年等16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刘兴福兼任主任,王兴文、王军兼任副主任。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重要人物

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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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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