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5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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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1156
事件名称: 2001年12月15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3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1年12月15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2001年12月15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为宗旨,以提高各级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通知》强调,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学习宣传,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向增强公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建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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