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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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1117
事件名称: 2001年7月2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2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1年7月23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2001年7月2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确定,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4.8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初生婴儿性别比在正常范围内,出生婴儿缺陷率降低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下,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建立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十六条具体措施。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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