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3日金塔县委发出通知成立金塔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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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812
事件名称: 1998年9月3日金塔县委发出通知成立金塔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9月3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8年9月3日金塔县委发出通知,成立金塔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张俊明为组长,李万寿、阎沛禄、李春江、裴德成、潘进德、张吉俊为副组长,张积强等13人为成员,许其俊兼任办公室主任。撤销县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重要人物

张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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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沛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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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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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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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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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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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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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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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金塔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