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2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继续搞好农村小康建设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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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694
事件名称: 1997年4月22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继续搞好农村小康建设的意见》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3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4月22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7年4月22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继续搞好农村小康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后农村小康建设总的要求是,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粮食生产、支柱产业、乡镇企业三大重点和科技兴农、农田水利建设两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狠抓住房建设,彻底整治脏乱差,进一步改变村容村貌,力求突出小康特色;以大力发展农村通讯、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事业为配套措施,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今后小康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抓建设、抓巩固、抓提高。《意见》要求在巩固已有成果,积极建设宽裕型小康的过程中努力抓好加强领导等六项重点措施的落实。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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