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19日“李洪生英雄事迹报告会”在金塔县政府礼堂举行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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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328
事件名称: 1993年7月19日“李洪生英雄事迹报告会”在金塔县政府礼堂举行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0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7月19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3年7月19日“李洪生英雄事迹报告会”在金塔县政府礼堂举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酒泉地区支队一中队班长李洪生(藏族),今年4月19日从家乡四川省马尔康县脚木足乡探家归队途中,乘坐的交通车翻入湍急的梭磨河中。在危难时刻,李洪生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在头部、身上多处受伤的情况下,先后从激流中抢救出五名遇难群众,当他再次跳入水中抢救群众时,终因体力不支而英勇牺牲。7月上旬,酒泉地委相继作出了在全区开展向李洪生学习的决定和安排意见。报告会后,县委发出了《关于开展向李洪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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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长李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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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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