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19日金塔县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安排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270
事件名称: 1992年11月19日金塔县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安排意见》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04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1月19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2年11月19日金塔县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安排意见》。县委提出,从11月25日到明年1月10日集中45天时间,抽调干部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全面落实地县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在农村各级干部党员群众中广泛开展双文明建设评议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简称社教)。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金塔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