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表彰奖励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教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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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246
事件名称: 1992年9月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表彰奖励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教师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039.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9月3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2年9月3日金塔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表彰奖励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教师。县委、县政府号召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教育事业战略意义的认识,热爱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奋发向上,扎实工作,共同为振兴我县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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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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